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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會館郭哲敏放棄上訴求快服刑 批檢方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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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博弈洗錢大亨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經營線上賭博網站獲利、經營地下匯兌資金流通,新北地院去年5月判郭哲敏11年8月徒刑,二審高院今年5月改判9年8月。郭哲敏原先針對犯罪所得金額提起上訴,日前已撤回,僅剩檢方認為二審量刑過輕而提上訴。由於郭羈押期限將屆,高院今開庭訊問,他當庭表明希望儘快發監服刑,若檢方仍堅持上訴拖時間,盼法院讓他交保,因「羈押在看守所無法享有累進處遇積分」。郭哲敏今天下午由看守所提解至高院出庭,面對媒體詢問「今天會拼交保嗎?」他僅直視媒體,沒有回應。等待法官進入法庭期間,郭哲敏神情顯得輕鬆,並與律師談笑說話。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庭訊時,法官詢問郭哲敏對檢方上訴有何意見。郭哲敏表示:「二審都已經判完了,我也不上訴了,盼能儘快執行,若檢察官一定要上訴,希望法官考慮讓我交保。」他並喊話檢方「不要浪費司法資源」。郭哲敏的律師則表示,郭哲敏既然已放棄上訴,也願直接入監服刑,檢方繼續上訴只會讓案件延後確定,對郭哲敏而言,在看守所遭羈押與入監服刑有所不同,「羈押1天跟在監1天是有差別的,羈押在看守所沒有累進處遇積分」,郭希望案件儘快確定、入監執行,服刑期間才能依規定累積相關處遇積分,作為日後假釋等處遇的評估依據。律師表示,若法院准予交保,郭哲敏願意提高保釋金額,也願接受最嚴格的科技監控等措施,強調他沒有逃亡可能,會確保後續程序及發監執行順利進行。法院訊問後,將擇期裁定是否延長羈押。郭哲敏經營線上賭博網站獲利約35億元,並從事地下匯兌,經手資金高達218億元、獲利逾1.2億元,不法所得合計約37億元。一審新北地院依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等罪,判刑11年8月,宣告沒收已扣案、市值約2億元的841萬顆泰達幣及35億餘元犯罪所得。高等法院今年5月30日宣判,郭哲敏刑度略減,獲判9年8月徒刑;檢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目前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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