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7日,越南胡姓男石材商把放有400萬台幣現金的袋子遺留在台鐵區間車上,被人拾獲拿到鐵路警察新營派出所查辦。檢警花了多月查出這筆錢是台、越兩國地下匯兌的贓款,胡男與永康區1家小吃店越南老闆娘及1對台、越夫妻涉經營地下匯兌牟利被起訴,他們地下匯兌犯罪金額至少達2億3000多萬元。31日下午,台南地院依銀行法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罪、判共犯台籍蔡姓男子10月徒刑、緩刑2年、需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支付公庫3萬元;越南制姓女子(蔡男妻子)1年2月徒刑、緩刑3年,需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支付公庫5萬元。這對夫妻還可上訴。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另,主要共犯小吃店越南潘黎姓老闆娘、小吃店潘莊姓女員工2人案情有再釐清的必要,需再開辯論庭。至於粗心遺失400萬元現金的胡男,則於案發後9天(5月16日)就出境逃亡,被台南地檢署發布通緝迄今,尚未到案。台南檢警追查出胡男遺落的400萬元,是台灣的委託人委託潘黎與胡男方面把等值400萬台幣的越南盾,先匯到越南國內銀行帳戶,胡男向委託人收取400萬台幣現金,欲帶回小吃店交給潘黎,不料搭台鐵列車時遺留在車上,地下匯兌犯行意外曝光。檢方調查得知,潘黎與胡男為在台灣的越南同鄉提供地下匯兌服務,他們涉從2023年2月到2025年5月接受越南同鄉委託,把談妥的越南盾金額匯入委託人指定的越南國內銀行帳戶。委託人再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把等值的台幣交給潘黎、胡男或是小吃部潘莊女員工(越南籍),他們除了賺取匯差、也收取每筆匯兌50元到300元不等的台幣手續費;專案小組也查出台籍蔡姓男子與其越南制姓妻子同樣涉非法跨國匯兌工作。檢警查出涉案被告匯兌次數至少924次、總金額達2億3038萬多元,破壞我國金融管理與秩序。胡男遺落的400萬元,被檢方依法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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