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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警察总署与加华银行合作 9月1日起交通罚款可通过银行渠道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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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在加华大厦举行,由国家警察总署副总监杰哈(右)与加华银行个人金融服务部主任清淑碧(左)签署。(图:柬中时报)

(金边讯)8月31日,柬埔寨国家警察总署与加华银行签署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道路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服务方面展开合作。自9月1日起,交通违法者除可前往交通警察部门缴纳罚款外,还可通过加华银行提供的支付渠道缴纳罚款。

签约仪式在加华大厦举行,由国家警察总署副总监杰哈与加华银行个人金融服务部主任清淑碧签署。国家警察总署、交通警察和公共秩序局、加华银行及媒体代表等50多人参加活动。

杰哈表示,此次合作是交通执法管理改革的一部分,旨在为民众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提供更多便利,同时提高道路交通执法效率,推动民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他指出,通过此次合作,加华银行将为交通违法罚款提供新的缴费渠道。今后,民众除可前往交通警察部门缴纳罚款外,还可通过加华银行相关渠道完成缴费。

清淑碧表示,此次签署谅解备忘录,是双方推动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和支付现代化的又一重要举措,也符合柬埔寨政府“五角战略”第一阶段将“科技”列为重点发展领域的政策方向。

她指出,加华银行将提供安全、快捷、高效和透明的多种支付方式,包括手机App、企业网上银行、KHQR扫码支付,以及遍布全国的加华银行分行柜台等。

民众可通过手机应用、相关网页以及罚款单上的KHQR二维码进行支付,减少办理时间,更加便捷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根据安排,自今年9月1日起,交通违法者可选择通过加华银行KHQR缴纳罚款,也可继续前往交通警察部门缴纳。

签约仪式在加华大厦举行。(图:柬中时报) 签约仪式在加华大厦举行。(图:柬中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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