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31日電)健保陸續納入上千萬至億元天價基因治療,健保署祭出要求患者與署方簽訂行政契約,接受至少10年追蹤,目的是獲得療效真實世界資料,並無預期對未依規定回診者採取法院追訴。
自2023年8月起,健保首度納入1劑要價新台幣4900萬元、罕病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基因治療藥後,去年在將罕病「芳香族L-胺基酸脫羧基酶(AADC)缺乏症」新藥,也就是台灣研發的基因治療,1劑1億元藥品納健保給付,這些新藥對患者究竟是否真的有效,外界關注。
近日傳出接受健保給付基因治療患者,衛福部健保署祭出要求患者須直接與署方簽訂行政契約,接受至少10年追蹤,明訂發生契約爭議,將由高等行政法院進行審理。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長黃育文今天晚間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要求病人簽署治療協議,主要並非單純考量藥品價格昂貴。
黃育文說,主因是接受基因治療個案,原則上一生只需接受一次治療,治療後長期追蹤格外重要。健保署擔心病人接受一次性治療後,可能誤以為往後無需回診,事實上,個案仍須定期回診,由醫療團隊確保後續健康狀況,因此,才會在協議中納入後續追蹤的相關要求。
黃育文表示,這類治療目前國內外的臨床實證資料仍持續累積中,對健保署而言,這些追蹤資料確實相當重要,因為透過真實世界資料,才能進一步評估藥品實際使用後的療效與成效。強調追蹤機制是盼與國際指引及國外作法接軌,並非為了處罰病人。
至於是否所有高價藥物都會要求病人簽署類似協議,黃育文說,病人接受治療後,既然使用的是全民共同負擔的健保資源,就有配合後續追蹤、提供治療結果資料的義務。並非單純以藥品價格作為判斷依據,而是會考量藥品特性、臨床實證、專家意見等,決定採取哪種管理方式。

對於外界關心病人未依規定回診,是否可能遭法院追訴,黃育文表示,目前並沒有預期以此處罰病人,也尚未發生違約案例。協議本質仍是契約關係,若未來有違約狀況,仍須依照雙方簽署契約內容,及具體違反條款,依個案情形處理,不能預先認定一定進入司法程序。
黃育文說明,若病人因旅居國外等因素,無法按照原訂時間回國就醫,將視個案及協議內容處理。若能在國外接受適當的醫療評估,並提供相關健康狀況及治療資料,仍可依協議規定研議處理方式。重點仍是取得病人治療後的真實世界資料,而不是一味要求病人要在特定時間、特定地點回診。(編輯:管中維)1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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