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沙田禾輋邨居民去年填寫公屋住戶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虛報沒擁有香港物業,惟房屋署調查發現他擁有一個位於大埔的住宅物業。他涉嫌違反《房屋條例》作出虛假陳述,今日(3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監六周。房屋署將收回涉案公屋單位。
房屋署提醒公屋居民及資助房屋申請人,必須如實申報入息、資產及物業,準確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亦應仔細閱讀申報表的內容及填表須知,並按指定的方法計算收入及資產以填寫相關資料。
房屋署又指,會繼續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全方位打擊濫用公屋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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