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名男大生自製爆裂物炸毀廢棄校園遭起訴求刑,因坦承犯行並積極協商賠償,押近5個月後獲准交保。(圖/記者翁伊森翻攝,下同)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嘉義縣竹崎鄉一處廢棄校園今年4月遭2名男大生以自製爆裂物炸毀,2人遭檢方起訴並求刑7年6個月。案件移審嘉義地方法院後持續羈押,因羈押期限將屆,法院日前裁定余姓、周姓2名男大生分別以8萬元、5萬元交保,並禁止2人互相接觸。

6度試爆炸毀校園 曾揚言遭退學就炸學校
檢警調查,余男、周男從去年12月至今年4月間,疑依循網路資訊自行製造具殺傷力爆裂物,先後進行6次引爆測試,直到今年4月3日在竹崎鄉一處廢棄校園引爆時,爆炸威力造成地表震動,並炸損教室牆壁、窗框等設施,引發附近居民驚恐報案。警方隔天迅速將2人逮捕,並在余男就讀學校的宿舍等處查扣大量化學原料、雷管、引線及爆裂物等物品。
專案小組指出,余男疑居於主導地位,還曾傳訊息告知周男,若遭學校退學,就要持爆裂物炸毀校園圖書館等處。所幸2人在第6次測試引爆後即遭警方查獲,未釀成更大傷亡。嘉義地檢署今年5月偵結起訴,認2人涉犯製造爆裂物及炸燬建築物等罪,並建請法院各判處7年6個月徒刑。

羈押近5個月 法院考量認錯、協商修復准交保
嘉義地院表示,余男、周男羈押期限即將屆滿,經訊問後2人均坦承全部犯行。法院認為,案件目前仍有勾串共犯及再犯製造爆裂物罪的疑慮,不過考量2人先前準備程序時已坦承犯行,且已委由家人及辯護人積極與竹崎鄉公所協商修復遭爆炸損壞的教室,加上2人自偵查期間遭羈押至今已近5個月,並表示已知悉行為錯誤、不會再犯,因此認定已無繼續羈押的必要。
法院日前裁定余男以8萬元交保、周男以5萬元交保,並禁止2人相互接觸,全案後續仍由嘉義地方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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