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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奖金和企业投资不属于义务交涉及争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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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台施行指南明确,与企业利润挂钩的“N%绩效奖金”或“湖南半导体工厂新建”等经营决策不属于《黄色信封法》(修订后的《工会法》)规定的义务交涉及劳动争议范围。但由于该施行指南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且劳资双方均强烈反对,业界担忧产业一线的混乱将持续。

韩国雇佣劳动部3日发布了上述内容的《经营绩效奖金等劳动争议范围施行指南》。这是《黄色信封法》施行后,围绕争议范围劳资纠纷持续不断,政府为将其具体化而制定的指南。近期三星电子工会要求N%绩效奖金,进而又将湖南半导体投资计划列为谈判议题,引发争议升级,李在明总统随即要求制定明确标准。

根据施行指南,与销售额、营业利润、当期净利润等挂钩的绩效奖金要求虽可成为劳资自主协商对象,但不属于义务交涉或调停、争议范围。理由是此类要求可能侵害国家或股东等第三方权益,并限制企业的经营自由。

此外,工厂新建或迁移、业务出售、新技术引进等经营决策也被排除在企业必须与工会进行交涉的义务范围之外。但指南同时规定,若因经营决策导致劳动者劳动条件变动“客观上可以预见”,则属于义务交涉范围。

例如,湖南半导体工厂新建决定本身不属于义务交涉对象,但若后续发布或确认正在制定人员调配转岗计划,则成为交涉对象。

对此,有分析认为劳资双方均可自行解读,且与2月发布的《黄色信封法》解释指南一样,模糊内容仍然较多,现场混乱恐将持续。

劳资双方均表示无法接受此次施行指南。两大工会总联盟要求“立即废除”,称其“侵犯宪法保障的劳动三权,缩小《黄色信封法》适用范围”。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则表示:“必须明确规定工厂新建及由此产生的人员转岗等企业决定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魏恩智记者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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