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男送女友房產、名包200萬美元 分手後想討回 結果?
記者邵敏/洛杉磯即時報導 2026-09-03 21:24 ET 華男送女友房產等貴重禮物,分手後打官司想討回, 最後敗訴。(示意圖,AI生成)孫宇晨、景甜事件最近炒得火熱,南加州也有一起相似案例。一名華人男子談戀愛時,送女友房產、名牌包以及大筆現金,總價值超過200萬美元,但雙方最後不歡而散,分手後男子打官司追討財物,結果敗訴,拿不回分文。
劉龍珠律師分享這起案例,指出當事人均為洛杉磯華人。交往期間,男方為女友購買房屋,產權直接登記在女方名下,還陸續送出名牌皮包及現金,累計價值超過200萬美元。兩人感情發展到談婚論嫁階段,男方求婚,買了一枚數萬美元鑽戒,但女方嫌小,想換幾十萬的鑽戒。男方說價格太高,不願購買,雙方發生分歧,感情最終破裂、分手收場。
事後,男方認為自己在這段感情中投入大量金錢,女方沒有與他結婚,就應返還禮物。劉龍珠表示,男子當時情緒激動,認為自己受到欺騙,甚至找人上門威脅女方。之後男方提起訴訟,追討房產、現金及其他財物。案件結果女方勝訴,男方未能追回送出的財物。「他全都輸了,一分錢也討不回來。」
劉龍珠比喻,如果男性追求女性,請對方吃一頓昂貴飯菜,飯吃完了,兩人卻沒有成為男女朋友,「這頓飯錢能要回來嗎?」他表示,戀愛期間許多贈與在法律上也是類似道理,不能因為沒有結婚,就要求對方把送出的東西退回。
價值200多萬美元的禮物,分手後究竟能不能討回?劉龍珠表示,關鍵在於「贈與」行為發生時有沒有附帶條件。交往期間,如果一方送另一方貴重禮物,沒有明確表示是「以結婚為條件」,也沒有約定「如果不結婚就必須返還」,法律上就可能被視為一般贈與。
關於房產,劉龍珠指出,一旦房屋完成產權登記並在對方名下,想要追回就需要提出充分證據。如果雙方在購房時曾明確約定,房子是為結婚準備,若婚姻沒有實現必須返還,法律結果可能不同。但如果沒有約定,事後單純以「當初我是因為要結婚才送的」主張返還,往往面臨舉證困難。
同樣是一枚鑽戒,戀愛期間送給對方的禮物,與明確作為訂婚信物、以結婚為前提送出的戒指,在法律上可能存在不同結果。劉龍珠指出,加州法律對以結婚為目的贈送的訂婚戒指有特別規定,兩人如果沒有結婚,戒指是否需返還,不能完全按照一般戀愛禮物處理,還要看婚姻為何沒有實現,以及雙方對婚約破裂的責任等具體情況。
近期受關注的孫宇晨、景甜糾紛,也涉及追回大額財物。公開資料顯示,孫宇晨已在中國提起訴訟,要求返還3000多萬元人民幣,主張相關款項屬於以結婚為目的給付的彩禮,景甜一方則提出管轄權異議。
劉龍珠認為,這起案件的法律焦點之一,是如何證明3000多萬元人民幣究竟是不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彩禮;另一個關鍵則是雙方最後沒有結婚的原因及責任。他表示,如果女方能證明自己願意結婚,是男方最後不願結婚,那麼彩禮返還可能出現不同結果;反之,如果能證明女方拒絕結婚,相關款項是否應返還,則需按照中國法律及具體證據判斷。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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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這起洛杉磯華男分手後追討財物的案件,最後結果如何?
男子雖主張房產、現金與禮物是為結婚而送出,但法院認定他舉證不足,最終由女方勝訴,男方未能追回任何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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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為什麼男方送出超過200萬美元財物後,分手仍難以討回?
因為交往時若沒有明確約定「以結婚為條件」或「不結婚需返還」,法律上多會把這些禮物視為一般贈與,分手後通常不能隨意要求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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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文章如何看待孫宇晨與景甜的彩禮爭議?
律師認為關鍵在於3000多萬元人民幣是否屬於以結婚為目的的彩禮,以及雙方未成婚的責任歸屬;若能證明是對方拒婚,返還結果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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