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男開車違規肇逃,3隔月後又毒駕輾壓埔鹽派出所長雙腿。(資料照/民眾提供)
記者郭玗潔/彰化報導
彰化施姓男子遭通緝,還拒捕毒駕衝撞埔鹽派出所長及趙姓員警,輾斷所長雙腿,一審施男被依犯不能安全駕駛及妨害公務等罪分別判處5月及2年徒刑。然而早在案發前3個月,施男就開車違規左轉迴車,造成一名騎士為閃避他自摔,有肝臟撕裂傷等傷害,施男肇事後也開車逃逸,被警方循線查獲,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也在同日宣判結果,依施犯過失傷害罪,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又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8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施男於去年3月19日17時55分許,開車沿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2段由南往北方向行駛,途經前五燈式號誌交岔路口要左轉迴車時,不等左轉向箭頭綠燈亮起,就貿然轉彎迴車,正好一名黃姓機車騎士沿中山路2段由北往南方向行駛,為了閃避施男,緊急剎車後自摔倒地,滑行撞到圍牆旁石頭後翻滾一圈才停下,造成黃男腹部鈍傷併肝臟撕裂傷、四肢多處大面積擦傷等傷害。
施男見自己違規肇事,竟馬上開車落跑,警方據報後前往現場處理,並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查獲。全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審酌施男犯後終能坦承犯行,尚見悔意,但還沒和受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等情,依犯過失傷害罪,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又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8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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