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迪娜澄清,不曾要求与莫娜奥斯曼一同进入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听证会室。(档案照) (吉隆坡4日讯)前总稽查司丹斯里玛蒂娜表示,她确实受到传召出席朝圣基金局的皇家调查委员会听证会,但却在没有作供的情况下,被秘书处人员要求离开。
朝圣基金局皇家调查委员会委员丹斯里拉昔胡先,昨日驳斥有关玛迪娜未获机会,在皇委会面前供证的说法后,后者随即做出回应,称拉昔胡先的说法并不准确。
拉昔胡先声称,玛迪娜要求与时任财务稽查组副主任莫娜奥斯曼一同出席听证会,惟遭皇委会拒绝;不过,玛迪娜告诉《新海峡时报》,她从未要求与莫娜奥斯曼一同进入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听证会室。
“这项说法并不准确。相反,她只是在外面‘待命’,以防有涉及技术方面的问题。
“当时,秘书处工作人员从听证会室出来,并通知我无需进入,同时要求我回去。”
玛迪娜质疑,若莫娜不能与自己一同进去听证会室,工作人员为何没有向她说明而只是要求她回去;并且当她询问原因时,对方也表示不确定。
另一方面,玛蒂娜承认,她确实曾收到传票,被要求于2022年6月3日所举行的听证会向皇委会作供。
针对皇委会给予她以书面方式回答75道问题的机会一事,她强调,相关回答不能取代口头陈述。
“我确实有提交宣誓书,但它不能取代口头陈述。他们需要听取我必须说的内容。”
此前,玛蒂娜说,总稽查司的调查结果与普华永道对朝圣基金局的评估之间存在48亿令吉差额,并非总稽查署失职的证据,而是必须根据两者在授权、范围、参考期间及评估方法上的差异来理解。
她指出,这项调查结果并不意味着总稽查署忽略了亏损,也不意味着普华永道高估了数额,相反,当所采用的评估基础有所不同时,也可能产生不同的数字。
她表示,总稽查署是根据法定授权,以及在财务报表编制时生效的法律和会计准则进行审计。
“基于这个原因,不应直接把这项差异作为总稽查署公信力受到影响,或一直以来进行的全部稽查都需要受到质疑的结论。
“稽查工作必须根据执行当时生效的法律、授权及准则进行评估。使用后来才出现的准则或方法来评估过去的审计,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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