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達光電董座許庭禎捲入陳昱瑄詐騙案,被檢方追加起訴,正達昨日發布重訊駁斥,檢方今回應。(圖/翻攝正達光電國際公司)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前彰律公會理事長陳昱瑄夥同男子李易儒詐騙慈濟10.6億,檢方循線再查,2人還聯手旗下員工以及正達國際光電董座許庭禎,詐騙投資公司5400萬利息。正達重訊稱,檢方起訴嚴重與事實不符,委由律師處理中。中檢稍早回應,許庭禎對客觀事實不否認,僅辯稱誤信李易儒,依加重詐欺起訴,後續由法院認定。
台中地檢署追查,2022年,駿昌投資公司因為有資金需求,負責人尤男透過中間人找到李易儒,李易儒認為有機可乘,夥同陳昱瑄、財務長陳俞樺、律師黃禹慈、會計劉巧君共同謀議,利用尤男對於質押制度不熟悉,聲稱可以用年息12%出借2億元,陸續3年間,總共詐得5400萬利息。
檢方更查出,李易儒找上正達國際光電董事長許庭禎,許庭禎同意以海外公司塞席爾商provence holdings co. Ltd公司與尤簽下虛假契約,並且讓款項轉移到許庭禎女友名下。
全案經檢方偵結,依照加重詐欺、洗錢、組織等罪嫌追加起訴陳昱瑄(因慈濟案在押)、陳俞樺(因慈濟案在押)、黃禹慈、劉巧君、許庭禎,另李易儒仍在通緝中。
正達重訊指出,根據董事長許庭禎所述,起訴書指摘「嚴重」與事實不符,已委由律師依法處理,維護自身權益與清白;本案所涉事實與公司無關,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台中地檢署指出,檢方是以「追加起訴書」起訴許庭禎,並非重訊所稱「起訴狀提起公訴」,其法律用語有誤。根據追加起訴書所載,被告許庭禎涉嫌提供境外公司作為虛假借款擔保契約當事人,並提供友人公司帳戶收受款項後,交給李易儒助理。被告許庭禎對於上述客觀行為不否認,僅辯稱是誤信李易儒。
檢方綜合卷內事證,認為許庭禎具有併購經驗,曾審閱並且親自用印相關契約,卻仍交付友人公司帳戶,為他人代收、轉交款項,涉嫌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嫌,依法追加起訴。
檢方強調,正達重訊之記載與卷內事證不符,全案已經追加起訴,相關事實以及刑事責任,會由法院依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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