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7年不开年度大会之后 谁有权管理这栋楼?

声明:本文转载自 「光华日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文:张惟越

从槟城绿园组屋(Green Garden)事件看建筑委员会(C.O.B)介入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一栋公寓一年没有召开年度大会,很多业主可能会觉得:“迟一点开罢了,有什么大不了?”

如果两年没有呢?三年呢?

如果从2019年一路来到2026年,管理委员会还是原来那批人,年度大会没有正常举行,新的委员会没有产生,最后连业主自己也没有人愿意站出来重新组织管理;那么,这栋公寓还可以继续这样管下去吗?

最近槟城绿园组屋(Block 1062 & 1066)的事件,就是一个非常值得全国联合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业主和物业管理人研究的真实案例。因为它让《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Strata Management Act 2013,Act 757)里几个平时看起来很“冷门”的条文,真正走进现实。

尤其是第二附表第10(2)、2(5)、2(6)、11(5)段,以及第86条和第89条。

这不是单纯“换了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故事。它真正触及的问题是:

当一个共管楼宇的业主自治机制已经无法正常运作,政府什么时候应该介入?

根据槟岛市政厅于2026年8月公布的说明,绿园组屋最后一次有记录的年度大会,是在2019年2月23日。之后多年没有正常举行年度大会。

这件事情为什么严重?

因为《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二附表第10(2)段规定,管理机构的年度大会应当每年召开,而且两次年度大会之间不得超过规定的15个月期限。

很多人把年度大会理解成一年一次“听财务报告、投诉管理费、骂管理层”的大会,其实完全不是。

年度大会真正重要的功能,是让一个共管楼宇完成它的年度治理循环:账目要报告、预算要审视、委员要重新产生、管理方向要重新获得业主授权。

所以,年度大会不是一场普通会议,它更像是一栋公寓治理系统里的“重新启动按钮”。

如果这个按钮连续几年都没有按下去,问题就不再只是“会议没有召开”,而是整个治理结构开始失去更新机制。

这也带出绿园组屋事件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委员不是当选一次,就可以一直做到退休。

槟岛市政厅在说明中引用第二附表第2(5)和2(6)段,其中涉及主席、秘书、财政以及管理委员会成员连续任职期限的问题。

简单来说,《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并没有设计一个“2019年当选,以后只要没有年度大会,我就可以一直继续做”的制度。

相反,委员会本身就是通过年度大会不断更新其合法治理基础。

根据槟岛市政厅公开说明,当局调查认为绿园组屋过去的委员会没有遵守有关任期规定,并进一步认为,由于年度大会没有每年举行,原有委员会已经没有权力继续以原来状态管理和维护该共管楼宇。

这也是整个案件真正从“迟开年度大会”,升级成为“谁现在有权管理?”的关键法律考量。

因为一栋楼可以一直拥有“管理机构”(Management Corporation)这个法人主体,却不代表永远都有一个合法、完整而能够正常运作的管理委员会。

这两个概念必须分开。

管理机构一直存在,不等于原来的管理委员会可以永远继续。

事情来到2025年,绿园组屋业主开始向当局投诉。

根据槟岛市政厅说明,从2025年开始,当局陆续收到绿园组屋单位业主针对管理问题提出的投诉,于是建筑委员办公室开始检查相关记录和管理文件,并确认最后一次年度大会是在2019年2月23日。

这里,也是理解第86(1)(b)条非常重要的一点。

很多人以为,只要对联合管理机构或管理机构不满意,就可以要求建筑委员派人进来接管。

《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不是这样设定的;第86条不是一个“我不喜欢委员会”的投诉按钮,它的法律结构里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

投诉 → 正式调查 → 建筑委员作出判断 → 认定管理工作没有妥善进行 → 委任管理代理人。

换句话说,有人投诉,只是开始。真正产生法律后果的是,建筑委员经过调查以后,对有关管理及维护情况作出行政判断。

因此,第86条不是情绪介入机制,而是治理失灵后的行政介入机制

而绿园组屋事件最值得物业管理行业研究的,其实发生在2025年11月13日

因为当时建筑委员并没有直接表示:“你们不会管,我派人进去。”

相反,槟岛市政厅发函给绿园组屋业主,引用第二附表第11(5)段。这个条文允许建筑委员在认为管理委员会没有被妥善组成的情况下,以书面方式授权某个人召开特别大会。

于是,当时建筑委员采取的第一个方向,是寻找愿意站出来的单位业主。

业主可以提交名字,由建筑委员考虑授权其召开特别大会。有关业主还需要提交分层地契、最新管理费和维修储备基金缴费证明,以及联络资料,而且必须在两个星期内回应。

从治理角度来看,这一步非常重要,因为它说明监管机构采取的第一个方向,并不是政府直接介入,而是恢复业主自主管理

简单来说就是:“这栋楼还是你们业主自己的。有没有人愿意站出来,把特别大会开起来,把委员会重新组织起来?”

结果呢?根据槟岛市政厅后来公布的资料:没有业主响应。

这才是绿园组屋事件真正的转折点。其实,最可怕的不是委员会失灵,而是没有人愿意接。这也是很多老旧公寓正在面对的问题。

大家知道管理有问题,大家都会投诉。电梯坏了,有人骂;管理费涨了,有人骂;保安不好,有人骂;账目看不懂,也有人骂。

可是,当你真正问一句:“谁愿意出来做委员?”

群组突然安静。这时候,问题已经不再只是管理不当,而开始变成管理真空

如果旧委员会无法继续正常治理,新委员会又产生不了,那么谁来签银行账户?谁批准必要维修?谁续保险?谁处理员工工资?谁追管理费?谁负责消防、电梯、水泵、保安、清洁和公共设施?

一栋几十层的建筑物,不会因为委员会没人做,就自动暂停运作。水泵还是要开,电梯还是要维修,保险还是会到期,员工还是要发薪。

这正是第86条存在的现实背景。

在前面的治理恢复尝试没有成功之后,槟岛市政厅于2026年7月31日正式向绿园组屋所有单位业主发出通知。

建筑委员依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86(1)(b)条,委任EAD Property Management Sdn. Bhd.为管理代理人,委任期为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这里笔者一定要讲清楚,EAD不是普通由管理机构开会、询价、面试之后聘请回来的物业管理公司。

它的官方授权来源完全不同。

一般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是:管理机构 → 管理合约 → 物业管理公司。

但绿园组屋是:《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 建筑委员 → 第86条委任 → 管理代理人。

所以,这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更换物业管理公司”;更准确来说,这是官方介入的法定管理接管

也正因为如此,第86条和第89条不能分开看。

笔者习惯把它简单解释成:

第86条:什么时候建筑委员可以介入?

第89条:建筑委员委任的人进去以后,有什么管理权限和责任?

第89条让这个管理代理人并不只是进去“帮忙”。它涉及管理费账户、维修储备基金账户,以及建筑物和共同财产的维修与管理。

其中非常值得注意的,是财务控制。管理代理人取得相应资金管理职责之后,法律同时增加非常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例如,收到相关款项以后,需要按照第89条规定的期限存入有关账户;而在接手后的规定期间内,还必须向建筑委员报告接管时的财务状况,包括账户余额、欠款、收入以及尚未支付的开支等。

从物业管理人的角度来看,这实际上就是一次财务健康检测。

笔者甚至可以把它称为:“财务电脑断层扫描。”

EAD第一件事情,不是重新油漆大厅。

而是先搞清楚:现金有多少?应收款有多少?收入有多少?债务有多少?

因为连这些数字都不知道,根本谈不上拯救一个已经出现治理问题的共管计划。

然而,法律上的正式委任是一回事,现实中的真正接管又是另一回事。

虽然官方设定了8月4日准备交接,但到了8月10日,却出现了另一幕。

根据槟岛市政厅于8月12日公布的说明,EAD在2026年8月4日到绿园组屋管理处处理文件交接。当时前委员会同意在8月10日进行文件移交。

可是到了8月10日,EAD却没有获准进入管理办公室,文件交接无法进行。

随后,双方都针对事件报警。槟岛市政厅因此安排在8月12日与前委员会进行讨论,希望解决问题。

这件事情又告诉我们一个很现实的道理:法律上的委任,与现实中的接管,是两回事。

一封委任函可以一天发出来,但是银行账户、钥匙、合同、财务记录、业主资料、欠费记录、保险文件、维修记录、电脑系统、印章和管理办公室,不会因为一封信就自动完成交接。

所以,任何法定接管最终都会面对一个问题——交接。而没有完整交接,再好的管理代理人进去,也可能变成“盲人摸象”。

讲到这里,笔者反而认为,大家不应该把绿园组屋简单理解成“建筑委员把管理委员会赶走了”,这样的理解太粗糙。

第86条真正要保护的,不是哪一届委员,也不是哪一家物业管理公司。

它保护的是:一个分层管理社区不能因为治理失灵,而进入无人管理状态。

所以,绿园组屋的整个过程其实非常清楚。

它不是“投诉,马上接管”,而是从2019年最后一次年度大会开始,经过多年治理循环中断,到2025年业主投诉、建筑委员调查、确认治理问题,再到2025年11月尝试授权业主召开特别大会,但无人响应,最终内部自治恢复失败,到了2026年才启动第86条,委任管理代理人进入,重新维持管理,而最终目标,仍然是重新建立正常的管理委员会。

从这个角度来看:第86条不是“夺权条文”。

它更像是一栋共管楼宇的:紧急治理机制。

这也是绿园组屋给全国联合管理机构、管理机构最大的提醒。

笔者一直认为,物业管理最危险的状态,并不是“有很多问题”。

哪一栋楼没有问题?电梯坏了,可以修;水泵坏了,可以换;墙壁漏水,可以找原因;账目乱了,可以重新审计。

真正危险的是,一栋楼已经失去了自主解决问题的治理能力。

没有正常年度大会、委员会无法合法更新、没有足够的人愿意承担治理责任、财务没人负责、重大决定无法进行,甚至连重新召开特别大会,都找不到业主愿意站出来。

到了这个阶段,坏掉的已经不是某一台机器,而是治理制度

绿园组屋事件因此给所有共管楼宇一个很好的警示。不要等到建筑委员委任管理代理人以后,才开始问:“为什么政府可以进来管?”

真正应该更早问的是:“我们自己的管理制度,为什么会一步一步走到没有人能够管?”

《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其实给了业主很大的自治空间;年度大会、特别大会、选举、委员会、决议、账目、附例……

这些都是自治工具。但是,自治从来不只是权利。自治同时意味着,有人必须愿意承担责任。

当一个社区长期放弃自己的治理责任,法律最终就必须准备一个外部介入机制,这就是笔者认为第86条最值得理解的地方。

它不是物业管理的第一选择。它应该是:当正常治理机制已经无法自行恢复时,最后一道防线。

而第89条则进一步提醒被派进去的人:你取得的不是普通管理合约,你取得的是法定管理权限。

权力越大,责任越重。所以,绿园组屋真正值得我们记住的,并不是EAD接管了哪一栋公寓。

而是从2019年2月23日到2026年8月1日这7年多里,一栋共管楼宇是怎样从“没有正常召开年度大会”,一步一步走到必须依靠建筑委员介入,才能重新启动管理。

这才是绿园组屋留给整个马来西亚分层管理行业,最值得反思的一课。

好管理,创造和谐好生活;好服务,成就共处好社区。

找工作, 就找这里!
› 立即申请
  • GMBB Part Timer
  • Event
  • Kuala Lumpur
  • MYR 110.00 /Month
› 立即申请
  • Social Media Marketing Executive
  • Advertising & Marketing
  • Kuala Lumpur
  • MYR 6K /Month
› 立即申请
  • PHP Software Developer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Wilayah Persekutuan
  • MYR 6K /Month
› 立即申请
  • DevOps Software Engineer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Kuala Lumpur
  • MYR 6.5K /Month
› 立即申请
  • Java Software Engineer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Kuala Lumpur
  • MYR 10K /Month
› 立即申请
  • HR Recruiter (Internship)
  • Human Resources
  • Kuala Lumpur
  • MYR 850.00 /Month
› 立即申请
  • PHP Software Engineer (Internship)
  • Engineering
  • Kuala Lumpur
  • MYR 800.00 /Month
› 立即申请
  • PHP Web Developer (Internship)
  • Engineering
  • Kuala Lumpur
  • MYR 800.00 /Month
› 立即申请
  • PHP Web Developer
  • Engineering
  • Kuala Lumpur
  • MYR 4K /Month
› 立即申请
  • 软件测试与客户支持专员 Software Testing & Customer Support Specialist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Kuala Lumpur
  • MYR 3K /Month
› 立即申请
  • Graphic Design + Marketing (Internship)
  • Advertising & Marketing
  • Kuala Lumpur
  • MYR 800.00 /Month
› 立即申请
  • Software Developer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Kuala Lumpur
  • MYR 4K /Month
› 立即申请
  • PHP Software Engineer
  • Engineering
  • Kuala Lumpur
  • MYR 4K /Month
› 立即申请
  • Multimedia - Video & Marketing (Internship)
  • Advertising & Marketing
  • Kuala Lumpur
  • MYR 800.00 /Month
› 立即申请
  • Admin cum Customer Service
  • Engineering
  • Bayan Lepas
  • MYR 3K /Month

相关文章

新课纲来啦! 小学一年级初中一率先试行

反贪会查封Ilham大厦 达因遗孀斥责“骚扰”

高教部禁公立高等学府办演唱会 马大学生会强烈抗议

111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