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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弊案】上诉庭允罗斯玛呈新证据 总检署将上诉至联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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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4日讯)检方将提出上诉,挑战上诉庭批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申请的裁决,即就所涉12亿5000万令吉太阳能弊案上诉提呈新证据。

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受询时向马新社证实,检方将提出上诉。

“本案有充分理由上诉至联邦法院。我们将尽快提出上诉。”

根据法律,上诉通知书必须在法庭作出裁决后的14天内提交。

由拿督阿兹哈哈里、拿督朱家昇博士及慕尼安迪组成的上诉庭三司,周二批准罗斯玛的申请,允许她在针对贪污罪成及判刑提出的上诉中提呈新证据。

上诉庭谕令,须通过进一步盘问及复问的方式,向检方第16名证人莱恩雷耶尔取得补充证据。

法庭谕令,无论是辩方或检方提出的其他证据,均须与莱恩所提供的补充证据有关。

法庭也谕令,这方面的补充证据须于9月10日在吉隆坡高庭主簿官面前进行案件管理后的两周内,由另一名高庭法官记录在案。

这名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夫人,早前申请纳入补充证据,包括一份警方报告及莱恩雷耶尔所作的法定宣誓书,后者声称,他在案件审讯期间曾受到检方施压。

2022年9月1日,高庭裁定罗丝玛3项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的贪污控状,罪名成立。

罗斯玛面对1项向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项向后者收贿650万令吉的指控。

这笔贿金是作为报酬,以协助日拔控股与教育部进行直接谈判,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

罗斯玛每项罪名被判监禁10年,刑期同期执行,以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她随后获准在上诉期间,暂缓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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