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从街头躲到屏幕后 《绳之以法》如何与骗子斗法
从街头抢劫、轰动全城的命案,到如今隔着手机屏幕就能卷走受害者积蓄的诈骗案——40年来,新加坡的罪案变了,《绳之以法》讲述罪案的方式也不断改变。
新加坡警察部队、全国罪案防范理事会和新传媒联合制作的《绳之以法》(Crimewatch),通过案件重演讲述真实罪案,提高公众防范罪案意识。
英语原版1986年11月30日首播,吸引130万人次收看,远高于当时黄金时段节目约85万人的平均收视。节目今年迈入第40年,成为本地播映时间最长的资讯教育电视节目。
全国罪案防范理事会主席沈结乐(Gerald Singham)受访时说,节目首播时,抢劫和街头犯罪是国人面对的主要威胁。随着执法和社区防罪工作加强,这类案件已大幅减少,但如今却是诈骗和网络罪案大行其道。
“我们的日常生活数码化,身处外国的罪犯也能迅速利用新科技和平台对新加坡人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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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年轻人“艺”起反诈骗 创作壁画传递警示信息随着罪案形态改变,《绳之以法》的内容也相应调整;节目从2018年起,每集加入简短的防诈信息环节。配合观众收看习惯的变化,制作团队今年6月更首次推出微短剧系列,通过社交媒体TikTok触达年轻观众。
不过,罪案“数码化”也让案件重演更具挑战。节目监制玛诺之(Manoj Prabhoda Chandran)说,诈骗往往发生在手机应用或网上,传统“动作戏”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更多对话、解说和数码互动。
“制作组须不断构思新颖且不过度简化案情的叙事方式。”
自2019年担任华语主持人的警察海岸卫队行动与安全主任王若程警监说,尽管警方如今也通过社媒进行公共教育,电视节目仍能触达不同受众,尤其是较少使用社交平台的年长者。
节目曾助警方寻破案线索
《绳之以法》也不只是防范罪案节目,更曾成为警方寻求破案线索的平台。
2000年代,多起轰动全城的命案都曾搬上节目,包括2001年“买凶杀妻”案、2005年外籍女佣分尸案,以及中国女工刘红梅遭杀害肢解案。节目前主持人汪慧玲印象最深的,是2004年8岁中国籍女童黄娜命案。
当年在警察公共事务局任职的她,也参与搜索行动。她说,当时社媒未普及,电视和新闻是迅速向公众传播信息的重要渠道,《绳之以法》也成为警方与公众合作防范罪案的一座桥梁。
1992年至1995年担任主持人的警察公共事务局前助理局长(传媒联络)马文权也记得,警方曾在1993年的节目中公开寻找案件目击者和知情者。
他说:“这些案件令人难忘的,不只是罪案本身,更是公众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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