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血亲共同生活的非亲缘家庭不断增多,但法律上仍属“外人”,因此甚至出现通过相互领养成为法定家人的事例。不婚主义者殷瑞兰(47岁)2022年5月领养小自己5岁的同性朋友李某(42岁)为女儿,成为母亲。
殷某起初并不是要领养李某。两人在成为法定家人前的2017年起同居了5年多。后来殷某因严重特应性皮炎需去急诊室,但李某不是法定家人,在紧急关头无法成为监护人。殷某出版《领养了朋友》一书,解释领养原因时说:“彼此虽实际承担监护人角色,但去急诊室等真正危急重要的时刻却是外人”,“我既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担心年老生病时谁来当法定监护人”。
两人以年长的殷某为养母、李某为养女的方式申报领养。提交申报书仅一天后,两人在法律上成为父母子女关系。殷某将原本为健康保险地区参保者的李某登记为自己职场健康保险的被扶养人,汽车保险的驾驶人范围也从个人改为家庭。
目前韩国仅承认由婚姻关系男女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为法定家庭。同性朋友间同居等不被法律认可。规定两名成年人达成合意即可成为法定家庭的“生活伴侣法”于2023年提出,但尚未通过国会门槛。
取而代之的是,通过民法上的成年人领养成为法定家人的途径是敞开的。民法第866条规定成年人可以被领养。领养未成年人须获家庭法院许可,审判庭可审查领养动机和养育能力等并拒绝领养,但成年人领养无需此类审查,仅申报即可成立。未成年人领养为被领养人福祉由国家干预,成年人领养则几乎没有管理。
海外对成年人领养也由国家管理、法院审查。法国规定通过“成年人领养”制度,非家属者也可领养成年人。但不以简单申报结束,而是如同本国未成年人领养一样经法院判断。有意见指出,有必要掌握并管理像殷某这样为越过非亲缘家庭法律限制而领养的案例数量。
高真荣记者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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