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地院審酌A女證詞前後不一、偽造證據,判王男無罪。(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葉品辰/高雄報導
一名王姓人夫被控與A女透過臉書結識後,於2024年2月前往中國大陸廈門旅遊期間,同宿民宿時涉嫌強制性交。A女於2025年6月提告,提出LINE對話、就醫紀錄等資料指控王男犯案。不過案件審理期間,A女卻坦承自己曾提出的「懷孕」、「驗孕棒陽性」及「墮胎手術紀錄」都是假的,高雄地方法院審酌雙方後續互動,認為女子指訴疑點甚多,判王男無罪。
判決指出,王男已婚,與A女原本是透過臉書認識的朋友,2人於2024年2月經小三通前往廈門、泉州及湄洲島旅遊,A女指控,旅遊第一晚2人同住廈門一處民宿,熟睡時遭王男強迫、違反其意願發生性行為而懷孕,後來雙方在中國四川簽下協議,王男承諾賠償47萬元作為墮胎手術費、身體調養及精神慰撫金,然王男給付20萬元後反對A女提告詐欺、妨害名譽,A女才「無法忍受」反告性侵。
然而,到了法院審理時,A女卻改口承認「實際上沒有懷孕」,是與男友討論後覺得「雖然沒懷孕,但不能這樣放過王男」,才傳假的驗孕棒兩條線照片、墮胎手術紀錄。法院認為,A女對於「懷孕並墮胎」等情節描述前後矛盾,存在偽造證據情形,因此對她指稱遭強制性交的證詞可信度產生重大疑問。此外,A女最後也將王男先前支付的20萬元全數返還。
法官並查閱A女的臉書,發現她在與王男發生性行為的隔日曾發文「覺得被愛」,在兩人返台後還主動傳訊給王男「老公我到家了」、「親親」、「愛你」、「我很多的第一次都獻給你了 ,包括被硬X後成為你的小老婆...但我情願做你的小老婆 」互動相當親密。
另外,檢方及A女一方主張,LINE中A女提到「被硬X」時,王男沒有反駁,足以證明王男默認曾強制性交。但法院檢視完整對話後認為,A女是在雙方互相傳送親吻、愛心訊息的情況下主動提到「硬X」,整體語氣較像情侶間談情說愛,並非正在指責王男性侵。
法院指出,A女對於懷孕、驗孕及墮胎等重要事項前後說法不一,且案發後與王男持續以親密方式互動,甚至有許多關於性方面露骨之對話,不像是遭性侵害後對對方會出現的負面情緒 ,LINE內容也不足以證明王男強制性交,判決王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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