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女子酒后因心情不佳,纵火烧毁停放在渔港的一艘游艇。(图取自自由时报) (屏东5日讯)台湾屏东县新园乡盐埔渔港去年9月凌晨发生火患,一名女子疑因酒后心情不佳,竟纵火烧毁停放在造船厂旁的一艘小型游艇,造成近900万台币(下同·约115万令吉)的损失。
台湾《自由时报》报道,警方调查后锁定并逮捕涉案的陈姓女子。她供称,案发前因喝醉酒且心情不好,一时冲动放火烧船。
遭烧毁的游艇属于一名黄姓造船业者,当时正准备出售,估值近900万台币。火势不仅烧毁游艇,也波及造船厂内部分设备。
业者得知游艇无端被烧毁后相当愤怒,并要求警方及检方严办涉案女子。
案件随后由屏东地方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女子一时冲动犯案,案发后坦承罪行,并已与业者达成调解,同意赔偿相关损失,而且已经履行完毕。
法院最终依放火烧毁他人物品并造成公共危险罪,判处她1年2个月监禁,缓刑3年。
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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