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長蔣萬安長子蔣得立近日陷入特權爭議,外界質疑蔣得立獲得北市府公費赴美留學資格未利益迴避。律師黃帝穎指出,社會抨擊的是沒有利益迴避的蔣萬安不是孩子,但蔣萬安、盧秀燕卻將孩子推上火線,擺明混淆焦點。黃帝穎也提到,中學交換學生方案是讓「外國中學生」到美國就讀,蔣萬安兒子有美國籍就不符合外國人身分申請,否則涉犯聯邦簽證詐欺罪,而在外國人赴美簽證上的家長欄位簽名,蔣萬安才是簽證詐欺罪主嫌。黃帝穎在臉書發文指出,蔣萬安說,尊重孩子隱私。盧秀燕說,政治再怎麼樣,都不應該攻擊小孩,尤其是未成年的小孩,更高喊「放過孩子吧」。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對此黃帝穎表示,社會抨擊的是沒有利益迴避的蔣萬安不是孩子,但蔣萬安、盧秀燕卻將孩子推上火線,擺明混淆焦點,何況孩子的童軍及市長獎合照、美國籍等個資全都是蔣萬安主動或同意公開,蔣萬安過去消費孩子營造好爸爸形象,如今爆發未利益迴避等特權爭議及簽證詐欺罪嫌,竟反過頭來誣稱別人攻擊孩子、要求尊重隱私!黃帝穎強調,「最不尊重孩子隱私的是公開孩子個資的蔣萬安!」黃帝穎直言,蔣萬安知法犯法在未成年的美國籍兒子簽證上簽名才是聯邦簽證詐欺罪主嫌,主要法律責任在蔣萬安,不是未成年兒子,蔣萬安與盧秀燕別故意混淆視聽。黃帝穎提到,美國務院教育及文化局(ECA)負責交換訪客計畫(Exchange Visitor Program)設立的單位詢問有關交換學生資格問題,回信中載明相關計畫是讓「外國國民」到美國進行教育及文化交流,並強調中學交換學生方案(Secondary School Student Program)是讓「外國中學生」到美國就讀,學生必須由美國務院指定的贊助方接受取得DS-2019表格(美國官方核發給 J-1交流訪客的身分資格證明書),並在自己的國家申請J-1簽證。黃帝穎強調,蔣萬安兒子有美國籍就不符合外國人身分申請美國J-1簽證,不得詐取美國國務院編列外國人交換中學生的政策資源,否則涉犯聯邦簽證詐欺罪(Visa Fraud),初犯且情節較輕者處5年以下徒刑。黃帝穎也質疑,未成年人辦理美國簽證需家長簽名,因此在美國簽證詐欺罪的主嫌是蔣萬安。黃帝穎指出,最嚴重的是,蔣萬安曾任美國律師,在實務上會被認定「知法犯法」,明知兒子有美國籍,卻為詐取國務院編列「外國國民」中學生交換方案資源,在外國人赴美簽證上的家長欄位簽名,蔣萬安才是簽證詐欺罪主嫌,不是未成年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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