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家榕、梁麗芬夫妻檔,涉自2013年起設立多處辦公據點,主導或協助亞繆蕾、晏圖、豐群、威玉及藍瑞等5家公司,開立數千張不實發票,虛構不實銷售額高達50億元,製造業務往來頻繁假象並美化財報,向第一銀行、合作金庫、兆豐銀行等7家銀行詐貸高達10億餘元;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商業會計法、刑法加重詐欺取財及稅捐稽徵法等罪嫌將張、梁等7人起訴,並對這對夫妻求刑各18年。檢方調查,張姓夫妻檔自2013年起,陸續於北市設立多處辦公室,2人的分工方式為,由張男負責對外招攬有資金需求的公司客戶、找尋人頭負責人;梁女負責調配開立發票、製作虛偽報價單與銷貨單等工作;他們的犯罪受法是受客戶委託及利用自己掌控的公司,開立假發票,或向外買來的假發票等方式,虛報營收,藉此包裝財報詐貸。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其中,亞繆蕾製作的不實發票約216張,製造假銷售額6197萬餘元,向台灣中小企銀及彰化銀行詐貸合計1000萬元、晏圖不實發票約668張,製造假銷售額2.4億元,向華南、台灣中小企銀、渣打、第一及彰化銀行詐貸合計5621萬餘元。至於豐群詐貸金額最高,這家公司是由經營養護中心的林俊豪、翁子涵夫婦所開設,他們與張姓夫妻合作,開立不實發票1777張,虛構銷售額6億餘元,向第一、兆豐及合庫詐貸合計7.4億元;另外,藍瑞及威玉合計詐貸約2億元。承辦檢察官陳佳伶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偵破此案,考量張姓夫妻開立假發票數千張、虛構不實銷售額高達50億元,逃漏稅達4千萬元,詐貸逾10億元,犯罪規模甚鉅,且犯後均矢口否認犯行,對2人求刑各18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會計李昀臻利用會計財務知識專業犯案且否認犯行,求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養護中心業者林俊豪、翁子涵求刑各9年併科罰金2000萬元;服飾公司負責人許晏圖求刑6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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