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2月7日报道,文强在法院庭审后,自我反省时说:“我从一个领导走到了这里,教训是沉重的。9年前,就在这里,我坐在主席台上,目睹了张君等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受审,并把他们送上刑场。而现在,我作为被告人也站在这里。这种巨大的变化,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身的,也有社会环境的影响,制度约束的滞后等等。但自己的、自身的原因才是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
文强,这个重庆打黑风暴中落马的官员,终于低头认罪。
为什么绝大多数落马的官员,特别是落马的高官在忏悔时都说,自身的原因才是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
其实,这不足为怪。人的行为,受思想的支配。落马的官员之所以落马,就是忽视了自身修养。用社会学的观点讲,就是缺德。所谓“德”,即得。人们认识了“道”(即指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并引申为人们必须遵循的社会行为准则、规矩和规范),遵循 “道”,内得于己,外施于人,便称之为“德”。
正因为缺德,就是说没有遵循普遍的、公认的社会行为准则、规矩和规范,从而失准、、失规、失矩、失范,所以最终走上犯罪的不归路。这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古人强调齐家、修身、治国、平天下。首先要求自己从严,才能学成文武艺,效力帝王家。
一个人如果缺德,没有注意自身的学习和修养,没有把握好自己的言行,从而滑进犯罪的泥潭不可自拔,这是必然后果。那些落马的官员一旦锒铛入狱,便声泪俱下,痛心疾首的反省自己的犯罪过程。什么对不起党和人民的教育、培养啦,什么放松了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啦,什么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啦。。。唉!何必当初呢?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古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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