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前副總經理蔣豔萍2003年服刑期間,現身說法懊悔不已。(長沙晚報) 字級設定:小中大特 大陸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前副總經理蔣豔萍,被喻為「三湘第一女巨貪」。她從基層倉庫保管員以「性賄賂」拉攏各級幹部達40多人,一路升至副廳級官員。最終因受賄、貪汙、介紹賄賂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名落馬,成為反腐史上極具爭議權色交易案,還列入華中師範大學新聞傳播學院課程案例。
公開報導顯示,檢方調查,1958年6月出生的蔣豔萍,一生靠男女關係晉升,每一階段都會鎖定更有權勢目標。18歲下鄉當知青,為了回城,先搞定大31歲公社幹部;進工廠後,又在病床「招待」住院上級領導,順利調入長沙。
隨後,從公司主任到省計委副主任,狩獵般精準將一個個權力核心撂倒在床,前後「性賄賂」各級官員達40多人。長沙建築圈因此流傳:「沒有她攬不到的工程,沒有她擺不平的男人」。連預算高達7.6億元(人民幣,下同)「三湘第一高樓」長沙電信樞紐大樓,也靠她對局長發動金彈與肉彈雙重攻勢,硬生生搶到手。
人民網形容,蔣豔萍一方面行賄送禮,一方面以色相拉攏權貴,形成龐大官場關係網。
中新社報導,「權色交換」係蔣豔萍攫取利益重要手段。法院查明,1995年至1999年間,她利用職務在承攬業務、工程發包、工作調動及職位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利,15次收受賄賂共187萬餘元;另有貪汙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問題。
更戲劇性的是,坊間盛傳,1999年她被捕後,怕她在地關係太深而異地羈押,不料她仍色誘看守所副所長萬江協助串供;萬江事發崩潰坦承:「我最受不了她那雙眼睛。」更匪夷所思是,蔣豔萍竟因此懷孕,依法孕婦不判死刑,而改判死緩。
2001年蔣豔萍一審、二審均被判死刑;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複核後,改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院方公布改判,但沒有證實改判原因是否與網傳「獄中懷孕換死緩」說法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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