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45歲李姓女子接受眼袋手術前施打麻醉,尚未動刀便出現呼吸困難,轉院搶救11天後不治,檢警相驗死者父母(左一、二)到場。(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45歲李姓女子8月26日前往中西區一家醫美診所接受眼袋手術,施打麻醉後、尚未動刀便突然呼吸困難及全身不適,經診所急救後轉送成大醫院,因胃部穿孔、大量出血,住院搶救11天仍於6日不治,家屬質疑診所處置涉及醫療疏失,已對陳姓醫師及古姓護理師提出過失致死告訴,檢警相驗後預定8日解剖釐清確切死因。
據了解,李女未婚,從事房仲業約3年,過去曾接受玻尿酸等微整形療程。8月26日她自行騎車前往中西區大同路一家醫美診所,準備接受眼袋手術,未料施打麻醉藥物後,尚未進行手術便出現呼吸困難、臉部浮腫及全身不適等症狀。
死者家屬指控,診所陳姓醫師發現李女腹部腫脹後停止施打麻醉,但未立即將人送醫,而是在診所內以鼻胃管等方式急救;經過約2小時,李女狀況持續惡化,診所才撥打119,將她送往成大醫院。
李女轉院後被發現胃部穿孔並大量出血,接受緊急手術,術後持續昏迷住院,最終於9日6日清晨不治。至於胃部穿孔、大出血及死亡是否與麻醉、插管急救或其他因素有關,仍待司法解剖及醫療鑑定釐清。

李女林姓表姊表示,李女過去曾因腹部擦挫傷接受縫合,也曾施打麻醉藥物,當時並未出現過敏反應,因此家屬不認為單純是麻醉過敏導致昏迷,並質疑診所急救及送醫過程是否存在疏失。
由於李女從進入診所到住院期間始終未清醒,家屬6日前往警局,對診所陳姓醫師及古姓護理師提出過失致死告訴,希望透過司法調查還原完整就醫及急救經過。
診所委任律師施志遠協助處理,並向警方提供李女就醫過程、麻醉藥物劑量及急救方式等資料,主張醫療人員在過程中已善盡治療與急救義務。
台南市警二分局南門派出所副所長張嘉勛表示,本分局已依規定受理報案,並於6日下午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全案詢後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警方6日傍晚報請檢察官相驗,預定8日下午進行解剖,以確認李女死亡原因及相關醫療處置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全案相關責任仍待檢警調查認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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