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兒幫父母簽FHA房貸弄錯規定 衍生後續自辦貸款難題
記者顏伶如/即時報導 2026-09-07 13:11 ET 聽新聞 test 0:00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前兩年幫父母共同簽署聯邦住房管理局擔保貸款(FHA Mortgage),結果搞錯規定而不小心填寫自己是住在房子裡的借款人,導致後來自己要申請貸款時恐將遇到麻煩。示意圖。(美聯社)財經新聞網站Benzinga 7日報導,日前一名女子在社群網站Reddit發文求助,引發網友熱烈討問。發文寫道,前兩年幫父母共同簽署聯邦住房管理局擔保貸款(FHA Mortgage),結果搞錯規定而不小心填寫自己是住在房子裡的借款人,導致後來自己要申請貸款時恐將遇到麻煩。
發文者指出,由於父母申請不到房屋貸款,於是2024年7月擔任爸媽30年期FHA房貸的共同簽署人(co-signer),但後來發現填資料時卻搞不清楚狀況而把自己寫成屋子的借款人,還承諾會將房子當做主要居所(primary residence)。
她說,從來不曾在父母的這棟房子住過,最近想要申請一筆1萬6000元貸款以清償債務,擔心FHA貸款可能造成影響。她表示,父母在近期之內辦理重新貸款(refinance)的機會不高,因為兩人信用分數都在670分左右,信用額度使用率極高,負債收入比 (DTI)更是高達100%,父母合計收入每月約8000元,但維持生活最低基本開銷則要1萬1000元。
她表示,爸媽為了繳交FHA貸款,目前努力加班,以開Uber等方式賺外快。
報導指出,這名女子的狀況凸顯了共同簽署人的真正涵義,如果她填寫資料時沒有說明自己屬於「非居住共同借款人」(non-occupant co-borrower),無意之間已經構成房貸詐欺,金融機構可能展開調查,要求立即償還所有貸款。
在借款人無法按時還款的情況下,共同簽署人就要對債務負責。雖然有多種出路,但沒有一種解決辦法是容易的,共同簽署人的信用勢必受衝擊。
報導分析,這名女子首先要取得自己簽署過所有文件的副本,釐清自己名字有沒有在房契(deed)上,並了解自己到底是列為房子的居住者、非居住共同借款人或其他身分,聯繫貸款機構之前可以先請教房貸律師或合格的房屋專業人員。
如果名字有在房契上,代表擁有房產所有權,如果只承擔房貸卻不擁有房子,則是截然不同的狀況。倘若真的無力負擔房貸,賣掉房子則是另一種考慮方案。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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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這名女子替父母簽FHA房貸時發生了什麼錯誤?
她在2024年7月幫父母簽署30年期FHA房貸時,疑似把自己填成住在屋內的借款人,並承諾將房子作為主要居所,和實際從未居住的情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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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為什麼她擔心這個錯誤會影響自己未來貸款?
因為她想再申請1萬6000元貸款清償債務,若先前文件被視為不實申報,可能影響信用與審核,甚至讓貸款機構追查她的身分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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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報導建議她先做哪些事來釐清風險與責任?
她應先取得所有簽署文件副本,確認名字是否在房契上,並釐清自己是居住者或非居住共同借款人,再諮詢房貸律師或合格專業人士評估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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