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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祭反網路詐騙法「最重判死刑」 外交部:3台人涉詐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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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發言人兼公眾會執行長蕭光偉。(圖/記者詹詠淇攝)

▲外交部發言人兼公眾會執行長蕭光偉。(圖/記者詹詠淇攝)

記者詹詠淇/台北報導

緬甸為加強取締網路詐騙犯罪,於今年7月31日頒布施行《反網路詐騙法》,違者最高可判處死刑。外交部發言人蕭光偉今(8日)表示,外交部近期接獲通報,有3名國人因涉嫌於緬甸境內從事網路詐騙犯罪,遭緬甸執法機關逮捕起訴;海外絕非法外之地,呼籲國人無論前往任何國家,都要遵守當地法律的義務,也請國人珍惜得來不易的免簽或簽證便利待遇,共同維護國家整體形象。

外交部今(8日)舉行「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由外交部發言人兼公眾會執行長蕭光偉主持,並由外交部北美司司長王良玉進行業務簡報。

蕭光偉表示,外交部近日接獲通報,有3名國人因涉嫌於緬甸境內從事網路詐騙犯罪,遭緬甸執法機關逮捕起訴。

蕭光偉指出,緬甸為加強取締網路詐騙犯罪,於今年7月31日頒布施行《反網路詐騙法》。這是緬甸政府首度針對網路詐騙、園區化酷刑及加密貨幣犯罪祭出重刑。該法除適用外國籍犯罪人士外,違者最高可判處死刑,未來在緬從事電信詐騙罪犯將適用新法,面臨嚴厲刑責,不會再僅以較輕的移民法起訴或驅逐出境。

另外,泰國近期發布強化外籍人士入出境及移民管制措施,首先是從今年8月28日起施行《2026年總理府驅逐規定》。蕭光偉說明,該規定特別指出,外籍人士倘涉及針對非法入境、逾期居留、非法工作、非法經營事業、偽造或行使偽造政府公文等觸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犯罪,於服刑期滿出獄後,將遭驅逐出境,也可能遭禁止再次入境。

蕭光偉提醒,泰國政府基於國內治安考量,已宣布自今年9月15日起,將包括我國在內等60國的免簽入境停留期限由60天調整為30天。外交部再次提醒赴泰國人,出發前應掌握最新入境規定,切勿利用免簽待遇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以免遭泰國執法機關查處。

蕭光偉指出,上述近期泰國及緬甸強化外籍人士犯罪執法等具體措施,外交部已於領事事務局網站更新相關旅遊警示及相關說明。

蕭光偉說,外交部強調,打擊海外電信詐騙已是區域國家普遍共識,特別是東南亞各國已展現決心加強取締跨國詐騙,以防杜外籍人士違法活動影響當地治安。國人如果抱持僥倖心態,執意受高額報酬或免費機票、住宿等誘惑而赴海外從事不法活動,恐因觸法而遭當地司法審判。

蕭光偉呼籲,海外絕非法外之地,國人無論前往任何國家,均有遵守當地法律的義務,也請國人珍惜得來不易的免簽或簽證便利待遇,共同維護國家整體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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