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一審判刑有期徒刑17年,而高等法院二審於今(8)日下午首度開庭,傳喚柯文哲與政治獻金案被告李文宗、李文娟、端木正等人到案。柯文哲在庭後受訪時表示,他還在被司法追殺,「政治獻金我本來就可以用,我為什麼要去侵佔我自己的政治獻金,這是什麼法律條文?」 柯文哲批,司法要有一定的程序、一致的標準,不應該雙標,今天他的案子應該要無罪推定,結果他們先把柯文哲抓起來,先定罪名再開始找證據編故事,這是典型的先射箭再畫靶。 柯文哲稱,2年前檢調搜索他家還有民眾黨中央黨部,那張搜索票上面寫的東西,不要說沒有出現在起訴書上裡面,判決書更沒有,也就是說他們根本就是沒有證據就搜索他家跟民眾黨,然後把他的秘書全都抄了一遍,再從裡面的電腦USB去找資料來編故事。 柯文哲表示,他記得一審的時候,檢察官堅持說主要證人沒有問完不可以交保,所以當時他們很多證人都沒有辦法傳,這不只是押人取供,根本就是押人逼供,大概9個月前他們也去評鑑委員會檢舉那個檢察官不正訊問跟偽造筆錄,「北檢不處理、北院不處理,今天我就看高院要不要處理。」 柯文哲嗆,檢察官可以用這種手段製造冤獄嗎,司法系統對他的追殺到現在也沒有停止,檢察官的態度就是一審判無罪的,全都要求要有罪再上訴;一審有罪就是全部從重量刑,再上訴到底。 而針對他涉嫌以政治獻金,投資年代集團創辦人邱復生的公司100萬元,柯文哲說,他委託邱復生做一個網站,給他顧問費100萬元,這些都寫得很清楚,檢方就說這個是商業投資,反正這就是濫訴,一定要追殺到底。 柯文哲稱,更不要說目前監察院還扣押他9700多萬的財產,這些就不應該發生,法院還在審理所以不應該一罪二罰,所以這些在法律上很明顯不對,檢察官到現在對於政治獻金的侵佔也講不出一個法律理由,「政治獻金我本來就可以用,我為什麼要去侵佔我自己的政治獻金,這是什麼法律條文?」 柯文哲提到,他要求法庭直播,「你們都說我有罪,有罪的人都願意法庭直播,我也覺得法官檢察官不要怕,法庭直播訴諸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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