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26岁男子同另外五名司机凌晨结伴兜风,途中竟然飙出时速221公里,期间还引发两起碰撞事故。男子今天(8日)承认一项危险驾驶的罪名。
根据亚洲新闻台CNA报道,被告是本地人Jared-Kane Goh。他在2024年10月27日凌晨,驾驶一辆蓝色三菱Evo,同另外五名各自驾车的司机结伴兜风。
六辆车从体育场林荫道(Stadium Boulevard)出发,途经泛岛快速公路和中央快速公路,之后前往乌节路一带,并一路狂飙。
闭路电视画面显示,被告沿史丹福路(Stamford Road)朝福康宁连路(Fort Canning Link)方向高速行驶时,前方一辆汽车准备右转进入奎因街(Queen Street),他为了避免撞上对方车子而紧急刹车。
结果紧跟在后的汽车随后撞上被告的车,另一辆汽车为闪避碰撞紧急转向,冲上草地后翻覆。
第一次碰撞产生的碎片也飞到路面,导致另一名司机刹车,后方汽车随后撞上他的车。
被告事后因颈部急性扭伤、头痛和急性应激反应等情况求医。同车的22岁女乘客也在事故中受伤。
调查发现,被告从中央快速公路到史丹福路之间的七个地点超速行驶。其中,他在限速每小时90公里的中央快速公路上,一度飙出时速221公里。
控方指出,情况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史丹福路和维多利亚街一带。当地限速每小时50公里,被告以每小时89至109公里的速度驶入车道。
控方认为,被告的危险和鲁莽驾驶行为并非一时发生,而是持续了一段时间,显示他罔顾交通规则,对其他公路使用者构成极高的风险。
控方要求法庭判被告坐牢三个半月至五个月,并吊销各级驾照三至四年。
案件展期至本月14日进行求情和判刑。
危险驾驶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一年、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
另外五名涉案司机中,除了其中一人的案件仍在审理,其余四人已经被判坐牢数个月,并被吊销各级驾照三年。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