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男開車折返輾斃護理師,法院裁定羈押不禁見。(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白珈陽、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市柳川東路、民權路口8日凌晨發生一起奪命車禍!林姓男子(30歲)駕駛賓士行經事發處時,撞上走斑馬線過馬路的陳姓護理師(38歲),又折返再輾過陳女,造成她當場爆頭慘死。法院指出,林男供稱「覺得被針對」而犯案,恐有反覆實施相同犯罪之虞,因此裁准羈押。
本案發生於8日凌晨1時10分許,陳女行經柳川東路與民權路口斑馬線時,遭林男駕車撞飛,倒地後疑遭林男駕車折返再次輾過,造成頭顱破裂、當場死亡。林男肇事後離開現場,數小時後自行投案,移送台中地檢署複訊後,檢察官依殺人、肇事逃逸等罪向法院聲押,同日深夜法官裁定羈押不禁見。
台中地院指出,林男涉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人性趨吉避凶之本能,且林男案後旋即逃離現場,足認有逃亡事實;又陳女與林男並無恩怨,案發時未與對方有何積極對話或實際挑釁行為,而林男輾斃對方,自陳「是因為覺得被針對」才犯案,因此在客觀條件未改變的情形下,難以預期他在相類條件下會為不同之行為,認有反覆實施相同犯罪之虞。
為確保將來偵查、審判之進行,法官諭知自9月8日起羈押2月,至於檢方聲請禁止接見、通信部分,法官考量林男坦承全部犯行,檢察官已經蒐證完整,縱使就林男精神狀況有傳訊鑑定人、證人必要,被告及辯護人無從預見檢察官訊問對象為何人,難認有勾串、滅證之虞,故無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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