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ra梁心頤(中)、姐姐梁妍熙(右)曾與祈錦鈅參與女權運動,姊妹倆因違反《著作權法》遭起訴。(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藝人Lara梁心頤在團體南拳媽媽時期主唱的《What can I do》,是許多人耳熟能詳的經典歌曲,但作詞人孫維君不滿Lara未經授權,將她在2024年花蓮跨年晚會演唱影片,以及和歌手王大文合唱的影片,分別上傳網路讓網友觀賞,控告梁涉嫌侵害著作財產權,台北地檢署9日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Lara和姐姐梁妍熙。
Lara以甜美外型出道,與周杰倫合唱《珊瑚海》備受注目,當時她還是南拳媽媽的團員,單飛後與姊姊梁妍熙成立妹妹娃娃多媒體公司,由姐姐擔任公司負責人,姊妹倆合作經營歌曲、戲劇事業,Lara在演出時也不時會演唱南拳媽媽時期的《What can I do》。
但是《What can I do》的作詞人孫維君提告指控,Lara姊妹明知歌詞是屬於他人的音樂著作,卻未經授權,多次在海內外公開演出、傳輸歌曲演唱,檢察官調查認為,其實孫維君指控的時期,大多已經超過告訴時效,或是已將著作權授權給其他公司或組織,孫維君不具有告訴權。
不過Lara在2024年12月31日的「花蓮太平洋觀光節–跨年暨元旦晚會活動」演唱《What can I do》的影片,在2天後被上傳到妹妹娃娃公司的YouTube網站,另外Lara2022年10月29日,在大陸與王大文合唱《What can I do》的影片,也被上傳到Lara在bilibili的個人頁面,則涉嫌違反《著作權法》非法重製而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將Lara和姐姐起訴。
每日新聞精選 免費訂閱《ETtoday電子報》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