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北區邱厝里長高敏裕涉貪遭收押,竟還想選本屆里長。(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區邱厝里長高敏裕涉嫌以人頭詐領公費補助款,還利用提高活動中心租借費用,將部分款項收入囊中。經檢方發動搜索後,遭收押至今,全案起訴後,高近日向法院提出聲請交保,稱自己2017年獲得全國楷模、2024年最優里長,終生為人民效力,本屆也還有意參選,仍遭法院駁回交保。但他改聲請戒護就醫獲准,昨天離開看守所戒護就醫。
檢方調查,高敏裕自2014年12月25日起擔任邱厝里長,掛名聘用周等4名人頭,向中市北區公所虛偽陳報聘任,並按月核發公費補助款,待取到款項後,再要求受聘人繳回一半款項,藉此詐得公費補助款共計22萬2000元。
另一方面,高憑藉里長職務以及對轄內事務影響力,向轄內攤商索取現金或禮品,恫稱如不配合,就要指使警察每天到場開單取締,此部分業者拒絕交付財物而未得逞,但高卻仍透過頻繁報警,帶同員警前往攤商營業地點施壓,並要求開罰。
此外,高還以辦理「里長公益歌唱教學」的名義,向公所申請無償借用租金為3萬4320元及保證金2000元的聯合活動中心,其後高更擅自以每季4500元的價格,將活動中心場地轉供私人教師使用,並向教師佯稱所收的款項會全數捐作慈善用途,但實際上卻是將收取的1萬5000元據為己有。
專案小組掌握全部不法事證,於7月2日前往高的住處及里長辦公室等地搜索,檢方訊後認高涉犯貪污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證之虞,向中院聲押禁見獲准。檢方8月將全案偵查終結,以涉犯貪污罪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恐嚇取財未遂、詐欺取財及詐欺得利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法院接押。
高敏裕說,自己只有國中畢業、領有手冊,本案檢調已經調查數百日,也無共犯在外;手機紀錄遭刪除,是因為遭羈押前手機送修,有維修店紀錄可佐證;自身並無前科,並於2017年獲得全國楷模、2024年最優里長,今生至終為人民效力,已經準備參選本屆里長,無逃亡可能;孩子罹病,需要人照顧,無法長久。因此,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處分。
但中院說,高敏裕在偵查、起訴移審時均否認犯行,雖於聲請準抗告書狀中,表明願意坦承,但司法實務上,被告有可能發覺案情越發不利,才易詞迴護。況且,高敏裕在檢警發動搜索前3天,將手機重製、格式化,又謊稱人在他處,迴避檢調上門,直到鎖匠到場才開門之態度,有滅證、勾串證人、逃亡高度可能,駁回聲請。
高另外聲請保外就醫,經護送台中監獄培德醫院後,醫師認定有護送外醫必要,經看守所安排後,已經於9日戒護外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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