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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殺賴清德全家」還罵垃圾總統 彰化男獲判無罪理由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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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恐嚇要殺總統賴清德獲判無罪。(圖/翻攝自總統府)

▲網友恐嚇要殺總統賴清德獲判無罪。(圖/翻攝自總統府)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黃姓男子,認為總統做得很爛、氣得po文留言「垃圾總統」、「我要起義殺賴清德全家!」、「殺工會總長」等9則留言遭2網友檢舉,檢方偵訊後依涉恐嚇公眾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不過法官認為,本案是因網路使用者檢舉,無證據顯示賴清德等人實際收到恐嚇訊息,因此判黃無罪。

判決指出,黃男涉嫌自今年2月17日起至同年3月5日止,使用社群平台Threads暱稱「礦泉水」帳號,接續發表要「殺賴清德總統」留言,黃到案後供稱,他因為認為總統賴清德做得很爛,看到賴清德就感到生氣激動,才會留言大罵,另還寫下「我要在賴清德前面丟他鞋,罵賴政府你們在搞獨裁!」等內容。他並辯稱,發文後有人留言,他認為是青鳥罵他,才提到青鳥;他認為工會總長挺賴清德的政策,所以才提到工會總長。

▲▼      彰化地院 。(圖/記者唐詠絮攝)

▲網友恐嚇要殺總統賴清德,彰化地院法官判無罪。(圖/記者唐詠絮攝)

法官說明,本案是因2名網路使用者看到留言後檢舉,並非留言所指對象報案或提告,且黃男發文時並未標註對方帳號,也未要求他人轉傳,卷內無證據顯示賴清德或「工會總長」等人實際收到恐嚇訊息。其中「工會總長」的身分更是無從辨識,無法認定黃已直接或間接對特定對象發出惡害通知。

法官認為,黃男點名的對象多為特定人,並非恐嚇公眾罪所稱之「公眾」;且本案是因網路使用者檢舉,並非留言所指對象報案或提告,也無證據顯示賴清德等人實際收到恐嚇訊息,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黃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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