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心颐因公开演唱《What Can I Do》而遭到填词人控诉侵权。(取自网络) (台北10日讯)Lara梁心颐过去以南拳妈妈身分发行歌曲《What Can I Do》,最近她2次公开演唱的视频,疑似未经歌词作者孙维君授权重制上传网络,涉嫌侵害著作财产权,与姐姐梁妍熙双双遭到北检依法起诉。
孙维君指控梁心颐姐妹俩未经授权,多次在海外公开演唱该曲。梁心颐单飞后,与姐姐梁妍熙成立妹妹娃娃多媒体公司,梁心颐过去曾在2014年花莲跨年晚会,及2022年在中国和歌手王大文合唱的画面都被重制上传到YouTube,北检依违反《著作权法》第91条第1项“擅自以重置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财产权罪”,起诉姐妹2人。
公开传输等权利获不起诉
此外,经检方追查,孙维君与社团法人中华音乐著作权仲介协会(MUST)已于2004年9月29日签约,将该曲的音乐著作在全世界地区存在的公开播送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及利益专属授权予MUST,孙维君已不得行使音乐著作的公开播送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此部分提告不合法。妹妹娃娃多媒体公司则因追诉权时效已届至,最终获不起诉处分。
《What Can I Do》是收录在南拳妈妈《2号餐》专辑中的歌曲。(取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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