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支联会案︱邓炳强:中共领导是我国宪制秩序最核心内容,不容任何形式动摇

声明:本文转载自 「星岛环球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首页>香港

支联会案︱邓炳强:中共领导是我国宪制秩序最核心内容,不容任何形式动摇

发布时间:2026-09-11 17:07

香港特别行政区已解散的支联会、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今早被法庭分别判处监禁7年、5年2个月及7年3个月。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11日)下午会见媒体回应事件。邓炳强表示,支联会纲领的目的就是要推翻和破坏中国共产党在《宪法》下的领导地位,长期通过各种幌子举办公开活动,煽动市民发动所谓的抗争,实际上是有意在香港社会埋下仇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种子。

斥责邹幸彤定罪后仍毫无悔意

邓炳强呼吁全港市民,必须认清事实,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我国宪制秩序最核心的内容,绝对不容许以任何形式动摇。他还提到邹幸彤在被定罪后,仍毫无悔意,还试图利用法庭聆讯继续煽动仇恨。他续指,被告等人非常清楚支联会的纲领会抵触宪法,但依然一意孤行,“不仅把自己豁出去,还在这里鼓动其他人坚持所谓的抗争。”

邓炳强指出,宪法序言已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制秩序的核心和基础;我国宪制秩序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确立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宪法》第一条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并明文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国安法第22条也明确禁止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推翻或破坏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

他表示,本案清晰揭露了支联会的本质,其纲领目标就是要推翻和破坏中国共产党在宪法下的领导地位。该组织长期以不同方式开展各类公开活动,包括试图举办非法集会、用口号煽动市民抗争、发布刊物或网上内容、接受媒体访问或公开发言等,实际上是有意在香港社会埋下仇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种子,通过激起民众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厌恶、憎恨等情绪,煽动他们颠覆国家政权,因此必须依法震慑。

指修宪辩词是混淆视听

邓炳强引述法庭早前的定罪裁决表示,被告一直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央政府怀有敌意,并坚持对中央政府进行所谓抗争、绝不妥协的路线。香港国安法实施后,被告仍不悬崖勒马,一意孤行,企图通过支联会颠覆国家政权;即使知道自己的言行可能已经超越合法表达自由的范围,也不予理会。被告试图挑起敌意和分化,企图让香港市民对中国共产党失去信任,从而达到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的目的。

他续指,本案被告提出的所谓修宪辩词,是混淆视听,真正目的是鼓吹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颠覆国家政权。他呼吁香港市民必须认清事实,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我国宪制秩序最核心的内容,绝对不容许以任何形式动摇。

邓炳强也留意到,近日有外部势力恶意攻击及抹黑法庭早前依法作出的定罪裁决,以及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工作。特区政府已多次重申,法庭也多次清楚指出,本案被告并非因为他们的政治观点或信念受审。法庭只会单纯考虑与本案相关的法律和证据,以决定控方能否将控罪证明至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所有被告均根据严格适用于香港的法例,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审讯,不受任何干涉,他强调“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会容许它的公民去颠覆宪法所确立的宪制秩序和国家的根本制度。”

他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全港市民的应尽义务,也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香港特区政府会继续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判决为被煽动的人带来公义

被问到如何评估国安风险,他表示这次判刑属于情节严重,判刑彰显公义,也为其他受到法律制裁、被煽动的人带来公义。目前国安风险每日都存在,香港遭受外部势力抹黑,潜逃外地的人仍然煽动类似“港独”的违法行为。他呼吁市民应当知晓风险存在,不要受到煽动。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


编辑︱刘思婷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