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在租屋處睡覺,前男友竟開門強闖租屋處性侵、拍攝性影像。(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阿偉(化名)因感情糾紛,擅自持鑰匙闖入前女友阿芳(化名)租屋處,持水果刀抵腹並掐脖施暴,逼迫下跪後強行性交並錄影;隔日更利用女方恐懼再次性侵得逞。桃園地院審結,依攜帶兇器對被害人為錄影強制性交等罪,合併重判阿偉有期徒刑8年,全案可上訴。
持刀抵腹逼下跪掌摑 強行口交還掏手機錄影
判決指出,阿偉與阿芳前為同居男女朋友,2025年11月間兩人因感情糾紛發生爭執。2025年11月25日下午2時許,阿偉利用鑰匙擅自開門闖入,一進門便衝上床,不顧阿芳仍在休息,強行掐住阿芳脖子、連續揮掌毆打,隨後更拿水果刀抵住阿芳腹部,威脅下跪道歉。
阿芳因呼吸困難且極度恐懼只能順從,阿偉隨後強行性侵阿芳得逞,過程中還拿出手機全程錄影。
隔日延續恐懼再次伸魔爪 女方身心崩潰送醫驗傷
隔天(26日)上午7時許,阿偉明知阿芳前一日遭其持刀脅迫與肢體暴力,身心已受嚴重壓制且處於極度恐懼狀態,竟承繼前開強暴威脅所產生的心理強制力,在自己租屋處利用阿芳不敢抗拒之際,再次強行性交並錄影得逞。
事後阿芳在母親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並向桃園市警局報案,警方隨後循線將阿偉逮捕到案,檢方複訊後依法提起公訴。
開庭辯稱合意和好 法官認定惡性重大重判8年
法院審理期間,阿偉矢口否認加重強制性交犯行,辯稱兩人吵架後在床上擁抱發生性行為是情侶間的日常習慣,並宣稱錄影均為雙方合意拍攝。
法官審理後指出,阿偉僅為一己私慾,竟以掐脖、掌摑及持刀抵腹等極端暴力手段威脅被害人,更利用女方極度恐懼心理再次性侵,嚴重侵害被害人身心健康與性隱私。
考量阿偉犯後毫無悔意,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填補損害,最終依攜帶兇器及對被害人為錄影而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8月、對被害人為錄影而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扣案手機與鑰匙依法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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