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堵毒駕,警政署全面實施「唾液快篩」政策,半年內查獲逾萬件案件,然而這項立意良善的措施卻引發爭議,因快篩試劑敏感度極高,常見的感冒藥、止痛藥及身心科處方藥都可能產生交叉反應,導致「偽陽性」結果,讓按時服藥的病患陷入恐慌,一旦被驗出陽性便面臨扣車與人身自由受限的處境。
(藥駕爭議攀升。圖/TVBS)長期服用抗憂鬱藥物的民眾Fefe表示,自己已服用此類藥物約18年,如今卻得擔心出門隨時被當成毒駕嫌犯。Fefe質疑,快篩試紙雖然能迅速顯示結果,但無法分辨受測者是服用處方藥還是吸毒,也未說明檢驗出的是何種藥物成分、達到什麼濃度才具有判定意義。Fefe強調,持有處方箋僅能證明藥物的合法性,並不代表任何狀態下都不能開車,若標準含糊不清,將造成許多困擾。
刑事局毒緝中心執秘鄭偉豪說明,過去毒駕案件多在事故發生後才透過尿液檢驗確認,憾事往往已經造成。由於唾液快篩檢測敏感度高,能撈出許多同質性物質,而許多成藥與毒品原料相似,甚至如依托咪酯本身就是藥物,遭濫用後才變成毒品,因此唾液快篩是一種初級的大範圍檢測,目的在於第一時間於道路現場及時檢測後執行人車分離。
唾液快篩抓毒駕 吃感冒藥恐變嫌犯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指出,唾液快篩的優點是快速,幾分鐘內即可得到結果,但缺點在於採用免疫檢測法,準確度不足,醫學上容易出現偽陽性問題。顏宗海表示,若民眾服用感冒藥、腸胃藥、止痛藥或憂鬱症藥物,都可能造成偽陽性反應。他呼籲,未來希望衛福部及法務部研議,針對有偽陽性疑慮的檢體,應以質譜儀進行確認,並制定標準作業程序,避免偽陽性問題持續發生。
毒駕快篩爆爭議 79人遭誤判陽性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藥物」定義模糊,警用快篩更因「非醫療目的」不受食藥署列管,形成缺乏國家認證的灰色地帶。鄭偉豪說明,刑法公共危險罪處罰的是致不能安全駕駛的樣態,不分服用藥物或毒品。在一萬多件案件中,偽陽性案件有79件,比率約0.96%,原廠設定準確率介於94%至98%,而此次數據高達99%正確率,係因檢測程序設計了先驗條件,透過員警第一線執法時判斷受測者有無致不能安全駕駛的樣態,若無則不可無差別全面檢測,等於經過員警實務經驗判斷已先篩過一輪。
(唾液快篩偽陽性率約1%。圖/AI 生成)毒駕快篩讓「藥駕」爭議浮上檯面,生病吃藥是基本人權,交通安全也是社會底線,嚴格執法之餘,亟需跨部會制定國家檢驗標準與救濟機制,避免守法用藥的病患成為制度下的犧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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