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期以來,「大一統」常被簡單等同於專制主義,視為天然與現代化相衝突。但對於中國這樣的超大規模後發國家而言,政治統一能否轉化為統一的國內市場,能否支撐起產業升級所需要的國家能力,才是問題的政治經濟學核心。歷史經驗表明,國家能力本身並不自動帶來發展績效——唯有當它建立在民主化和法治化的制度基礎之上,避免異化為權貴資本主義,「大一統」才能真正從傳統政治遺產轉化為現代化的制度資源。 長期以來,「大一統」被視為中國傳統政治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也因此成為理解中國現代化困境時無法繞開的概念。它當然與皇權專制、中央集權以及傳統政治秩序緊密相連;但如果因此將「大一統」等同於專制主義,進而認定它天然與現代化相衝突,問題恐怕就過於簡單了。 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思想界對於大一統的利弊一直存在激烈爭論。尤其近年,一些激進觀點甚至認為,中華文明長期以來對「大一統」的執著本身就是現代化困境的重要根源,中國最終應當擺脫這一傳統,走向多國分治的「諸夏」格局。 問題因此變得十分尖銳:大一統是否必然阻礙中國追求現代性?如果政治分治能夠成為中國擺脫現代化困境的出路,那麼問題就不僅是如何重新劃分政治權力,更在於:這種分治模式能否在當今全球化和大國競爭的環境中維持一個現代國家所需要的經濟規模、國家能力與發展自主性? 把中國的問題歸結為「大一統」,然後以「聯省共治」作為解決方案,實際上忽略了一個根本變化:今天的世界並不是諸省之間自由競爭的世界,而是超大型國家、跨國資本和技術體系競爭的世界。 這些問題不能僅僅從政治制度的價值判斷出發回答。對於中國這樣的後發大國而言,更值得追問的,是這種持續數千年的政治統一究竟解決了什麼問題,又產生了什麼代價。 因此,今天重新討論「大一統」,不能停留在傳統政治制度的優劣判斷上。本文所說的「大一統」,著眼於中國歷史上形成的國家統一及其中央—地方關系,並進一步考察這種政治結構如何影響國內市場整合、國家能力與經濟發展。對於中國這樣一個超大規模經濟體而言,關鍵在於:政治統一能否轉化為統一的國內市場,並進一步形成支撐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的國家能力。 費正清問題─ 費正清(John K. Fairbank)曾把「中國為什麼這麼大」視為理解中國歷史的一個基本問題。進一步的問題則是:中國為什麼能夠長期維持「大而一統」? 一個具有解釋力的答案,是地理條件對政治組織形式的深刻塑造。中國核心區域長期形成了大規模的農耕經濟,黃河、長江等主要流域彼此相連,而北方草原力量又不斷構成外部安全壓力。 在這樣的地理與安全環境中,一個能夠跨越廣闊疆域進行資源動員、治水賑災、組織防御並維持交通與市場秩序的中央政權,具有相當明顯的制度優勢。秦以後廢封建、設郡縣,並不是偶然的制度選擇,而是這種長期結構性壓力下形成的歷史結果。 與此同時,科舉制度推動職業官僚階層不斷壯大,削弱了地方士族門閥對於政治權力的世襲壟斷,也為中央政府治理如此廣闊的疆域提供了相對穩定的制度基礎。由此形成的,並不僅僅是一套皇權統治體系,更是一種能夠在巨大空間內持續整合政治、經濟與社會資源的國家組織形式。 在農業文明時代,與長期處於政治分裂狀態的歐洲相比,中國的大一統確實曾經具有顯著的歷史優勢。統一的政治秩序降低了內部戰爭和制度壁壘的成本,也使大規模資源動員、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跨區域貿易成為可能。唐宋時期的政治穩定、商業繁榮與技術進步,也是在這種大規模統一空間中展開的。 但歷史並沒有因此證明「大一統」天然優越。恰恰相反,隨著中國進入近代,原有政治秩序逐漸失去自我更新能力,中央集權與皇權專制越來越難以適應工業化、民族國家競爭和現代資本主義發展的要求。明清以後,制度僵化與文化自滿逐漸轉化為嚴重的變革惰性;鴉片戰爭以後,中國面對西方工業文明的沖擊屢屢失敗,傳統政治秩序也由曾經的重要國家能力,逐漸暴露出其沈重的制度成本。 強國家與現代化:救亡之道 面對西方工業文明的沖擊,現代化成為近代中國無法回避的歷史任務。但對於後發國家而言,現代化從來不是簡單地引入市場和技術,而是一個涉及國家重建、產業轉型和社會動員的系統工程。越是經濟落後、國家能力薄弱的社會,越需要國家在現代化初期發揮重要作用。與此同時,現代化往往意味著巨大的資源投入和劇烈的社會變遷,因此尤其要求國家具備足夠的組織和協調能力,以協調利益、集中資源並維持基本秩序。 晚清洋務運動的失敗,固然與清廷未能進行更深層次的制度改革有關,但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在於,國家能力已經嚴重衰弱。太平天國等內亂嚴重削弱了中央權威,使清廷越來越難以承擔國家重建和現代化所需要的資源動員功能。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明治日本在內憂外患之際迅速重建中央權力,並以國家能力推動制度改革、軍事現代化和工業化。 這裡真正值得注意的,並不是「專制越強,現代化越成功」。國家能力與政治自由並非天然對立;真正的問題是,國家能力是否受到有效的制度約束。 從世界歷史來看,現代化與國家建構往往同步發生。歐洲主要國家的工業化,並不是在一個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場環境中自然完成的。重商主義時期,國家通過關稅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和財政軍事體系,逐步形成統一的國內市場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體系。而市場的統一往往與國家的政治統一相伴而生,德國和意大利的現代國家形成就是典型例證。 政治統一對於現代化的重要意義,並不僅僅在於維持領土完整,更在於它能夠創造一個統一的制度和經濟空間。只有當人員、資本、商品和資源能夠在較大範圍內順暢流動,國家才可能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國內市場;只有當中央政府能夠在全國範圍內協調產業政策和基礎設施建設,規模經濟和全國性的產業分工才有可能充分發揮作用。 近代日本提供了一個尤其值得中國借鑒的案例。與英國等先發資本主義國家不同,日本是在一個受到西方列強侵略、經濟和司法主權受到侵蝕的條件下啟動現代化的。明治維新首先進行的並不是簡單的經濟自由化,而是國家重建。「廢藩置縣」削弱地方藩權、強化中央政府,使全國政令和市場歸於一統,為日本資本主義的空前發展奠定了基礎。 日本明治精英很早就意識到:沒有經濟主權,政治獨立就難以真正實現。當時日本受到不平等條約束縛,其中喪失關稅自主權影響尤甚;因此,廢除不平等條約並非單純的外交目標,而是日本發展本國資本主義、維護國家獨立的必要條件。經過長期努力,日本最終於1911年收回關稅自主權。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袁世凱力圖憑借強人地位重建中央集權。這也契合當時社會對於安定、統一和富國強兵的普遍期待。如果「袁氏當國」期間沒有犯下覆辟帝制這樣的顛覆性錯誤,中國或許不至於陷入軍閥混戰和國家政治被外國操控的局面,逐步廢除不平等條約也並非不可想象。 袁世凱之後,中國並未因此走向穩定的現代國家建構。軍閥混戰使中央權威長期衰弱,地方政治與外部勢力相互交織,國家統一和經濟整合均受到嚴重制約。軍閥時代雖然一度出現思想活躍和局部經濟發展的空間,但這種局部經濟發展並沒有克服政治碎片化,也沒有轉化為現代國家能力;相反,在半殖民地國際環境下,中央權威的衰弱反而為日本、蘇俄等外部強權介入中國政治提供了更多空間。 1928年,國民黨名義上完成全國統一。此後,國民政府通過「南京十年」的國家建設,在財政、軍事、工業和基礎設施等方面逐步重建中央能力,並著力推動革命外交,爭取收回治外法權和關稅自主權。1934年,中國基本收回關稅自主權,這對進口替代工業化產生了積極影響。然而,日本全面侵華以及隨後爆發的國共內戰,又使這一國家建設進程遭到根本性打斷。 1949年,中共建政,重新確立了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權體制。由此,中國近代以來長期存在的一個核心問題——如何在外部壓力下重建能夠整合全國資源的國家能力——暫時獲得了制度性解決。 但國家能力的重建,並不意味著現代化問題已經解決。1949年後,政治上的高度集權,並不意味著經濟組織實現了全國一體化。恰恰相反,毛時代的經濟體制存在兩個相互關聯的制度性弊端:一方面,與蘇聯相對系統化的計劃體制相比,中國的計劃體制極為粗糙,資源配置和全國性經濟協調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從1960年代開始,出於國家安全和備戰的考慮,中國有意推動地方經濟體系自給自足,從制度上強化了條塊分割,從而使政治上的全國統一沒有充分轉化為現代經濟意義上的全國市場整合。 換言之,1949年以後,中國實現了政治統一,卻未能將其充分轉化為現代經濟意義上的全國市場整合,留下市場分割的制度隱患。 1979年港督麥理浩與鄧小平會晤。 統一的國內市場必不可少 鄧小平改革的實質,是經濟上的「非毛化」。然而,這一改革恰恰沒有消除毛時代遺留下來的經濟條塊分割。相反,隨著計劃體制弱化和地方分權推進,地方政府獲得了更大的經濟自主權,地方發展自身產業、保護本地市場的動力反而增強。舊有的行政性地方自足,並未隨著市場化自然消失,反而在新的制度環境下演變為更嚴重的市場分割和產業雷同。 這意味著,改革所面對的並不僅僅是如何協調計劃與市場的關系,更是如何在市場化過程中重新整合全國經濟空間。計劃經濟必須被破除,但市場經濟並不等於自由放任;「計劃經濟」與「經濟計劃」也是不同的概念。即使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仍然需要通過宏觀調控、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政策協調市場運行。對於中國這樣的超大規模經濟體而言,建立統一的國內市場,正是市場化進程中全國經濟再整合繞不開的一環。 現代經濟高度依賴規模經濟和專業化分工。一個企業、一種產業乃至一個國家能否形成競爭力,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能否在足夠大的市場中組織生產、分攤成本,並通過大規模需求推動技術創新。對於中國而言,統一的國內市場不僅意味著商品跨地區流通,更意味著生產要素、產業鏈和技術能力能夠在全國範圍內優化配置。如果地方保護主義和市場壁壘長期存在,即使政治上保持統一,也將嚴重削弱全國性分工和規模經濟。因此,地方可以競爭,但競爭必須發生在統一的全國市場規則之內,不能把行政邊界變成經濟壁壘。大一統在現代經濟中的意義,也由此不再主要表現為中央政府對地方經濟活動的直接控制,而是表現為維護一個統一的制度空間,使地方競爭服務於全國性的經濟分工和產業升級。 對於後發國家而言,統一而適度保護的國內大市場才具有現實意義。美國政治學者本塞爾(Richard F. Bensel)在研究美國工業化時,特別強調金本位制、關稅保護與統一國內大市場三項發展政策的重要性。德國工業化同樣受益於關稅保護和國內市場的統一。這裡的「保護」,並不等同於閉關鎖國,而是一種有節制的開放——全球市場從來不是一個完全平等的競爭空間,冷戰結束後,全球資本主義擴張進一步深化,資本、技術、金融和市場準入日益集中於少數發達經濟體及其跨國企業體系之中。對於中國這樣的超大規模後發國家而言,如果自身龐大的國內市場不能得到有效整合,經濟的巴爾幹化(市場的碎片化)反而會造成規模不經濟,使本來擁有的大國優勢難以轉化為發展優勢。 不僅如此,隨著產業結構從勞動密集型制造向資本、技術和知識密集型產業升級,對規模經濟的要求更高,國內統一大市場的重要性更加凸顯。而當外部環境惡化時,龐大的國內市場又能夠提供一定程度的緩沖空間,從而降低經濟對外部需求和國際市場波動的脆弱性。美德兩國的經驗表明:經濟自主並不意味著拒絕國際分工,而是避免把自身發展的關鍵環節完全建立在不可控的外部條件之上。統一的國內市場由此不僅關系經濟效率,也關系發展安全和經濟主權:市場越統一,經濟空間越完整,國家在全球經濟體系中的談判能力和戰略回旋空間就越大。在今天這個全球資本高度集中、技術高度集中、金融高度集中的世界里,誰掌握了統一的大市場,誰就擁有了最核心的談判能力。 東亞經驗不可複製 中國在改革開放、尤其是1980年代開始加速工業化時,所面對的已經是一個與台灣、韓國當年顯著不同的國際環境。中國不僅擁有遠大於台灣、韓國的人口和經濟規模,而且作為較晚進入全球資本主義體系的「後後發國家」(late late-industrializer),其工業化所處的國際條件也已經發生了根本變化。台灣、韓國等「幸運少數」(lucky chosen few)是在冷戰特殊格局下實現工業化的:美國出於地緣政治和安全戰略需要,不但為其提供了穩定的安全保護,還單方面開放市場,更在相當程度上容忍其作為發展型國家所采取的選擇性保護、產業政策和技術學習等經濟民族主義政策。早期GATT(關貿總協定)體系也為這些後發經濟體保留了相對較大的發展政策空間。 中國改革開放以後,美國同樣積極推動中國融入全球經濟,但這種戰略並不等同於冷戰時期扶植日本、韓國等東亞盟友的邏輯。對於中國這樣一個奉行不同意識形態、政治制度迥異的潛在全球性大國,美國試圖通過貿易、投資和國際制度安排,將其逐步納入以美國為主導的全球資本主義體系;冷戰結束以後,這一邏輯更加明顯。美國希望中國成為現有國際秩序中的參與者和「負責任的利益攸關方」,而不是一個最終能夠動搖乃至取代美國領導地位的修正主義大國。中國因而無從覆制昔日「幸運少數」所享有的極其有利的外部條件——既有美國主動提供的市場和安全支持,又有相當大的自主產業政策空間。 更重要的是,國際貿易規則本身也發生了變化。與早期GATT相比,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則體系在知識產權、投資、市場準入以及貿易紀律等方面形成了更加制度化的約束,使後發國家借助關稅保護和產業政策推行進口替代、培育本土產業的政策空間,受到更大限制。發展經濟學家張夏準(Ha-Joon Chang)將這種限制後發國家趕超的WTO規則體系概括為具有「反發展性」(anti-developmental)。中國作為「後後發國家」,所面對的全球資本主義體系比冷戰時期的國際秩序更加成熟,也更加具有制度約束力。與此同時,中國兼具經濟轉型國家與後發國家的雙重身份,只能在這種更為剛性的外部約束下探尋自己的發展道路。 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高速增長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參與國際分工、利用全球市場以及吸收國外資本和技術。真正的問題在於,如何在無法覆制「幸運少數」外部條件的情況下,把全球市場提供的機會轉化為自身的產業能力,並通過統一的國內市場形成足夠的規模經濟、產業縱深和發展自主性。在後冷戰時代全球資本主義一統天下的極端苛刻外部環境下,超大規模的國內市場既是發展優勢,也是必須加以整合的戰略資源。 它不再僅僅是經濟體量,而是中國少數能夠自主掌握、且最為稀缺的談判籌碼和戰略縱深。 國家能力與發展型國家的制度邊界 然而,正如政治統一並不自動等同於統一的國內市場,能夠整合大市場的「國家能力」本身,也並不自動產生良好的發展績效。如果國家能力缺乏約束,大一統所匯聚的龐大資源與市場規模,反而可能面臨異化的危險。 眾所周知,現代化離不開強國家。一個強國家可以擁有強大的行政體系、巨大的財政汲取能力和廣泛的政策工具;但如果這些能力主要被用於維護特定集團的利益,強國家就可能蛻變為埃文斯(Peter Evans)所說的「掠奪型國家」(predatory state):它在國家汲取能力上仍然可以很強,卻不再以國家現代化和普遍發展為首要目標,而是將國家能力異化為利益尋租和財富集中的工具。與之相反,真正的發展型國家(developmental state),是能夠將國家整體和長遠的發展目標置於部門和集團私利之上,並以經濟民族主義和普遍繁榮為導向的強國家。 因此,區分一般意義上的「強國家」與真正的發展型國家,關鍵恰恰在於國家能力究竟服務於什麼樣的發展目標,又受制於什麼樣的制度約束。 對於後發國家而言,國家在現代化過程中承擔產業政策、基礎設施建設、教育投資以及戰略資源配置等職能,本身並不意味著國家必須直接控制經濟。相反,國家能力的有效運用,恰恰要求政府能夠區分公共利益與部門利益,並在市場競爭之外維持長期發展的制度條件。 這也是為什麼「強國家」與「強政府」不能簡單等同,「國家能力」更不能等同於政府權力不受約束。真正有發展意義的國家能力,是能夠制定長期戰略、協調社會利益並提供公共品,同時又受到穩定、透明和可預期的制度規則約束的能力。 如果缺乏這種制度約束,國家與市場之間的關系就可能發生異化。政府掌握的行政權力、土地、信貸、市場準入以及其他稀缺資源,可能成為特定企業和利益集團尋求超額收益的工具。市場並沒有因此消失,反而可能出現一種更覆雜的結果:市場競爭與行政權力結合,形成具有政治關系優勢的資本積累機制。這正是權貴資本主義形成的基本機制。 中國改革開放過程必須正視的問題恰在於此。市場化改革釋放了巨大的經濟活力,也形成了前所未有的財富創造能力;但市場化並不會自動消除權力尋租。相反,當行政權力仍然掌握大量資源配置權,而市場規則又尚未完全制度化時,權力與資本的結合就可能產生新的利益結構。對於處於全球資本主義體系中的後發國家而言,如果不能通過國家制度的民主化和法治化有效遏制權貴資本主義,國內權力與資本的結合就可能進一步與全球資本形成不對稱的利益聯盟,使經濟發展逐漸滑向買辦資本主義,並最終形成制度化的依附結構。 因此,中國現代化下一階段真正需要解決的問題,並不是重新回到國家全面控制經濟的道路,而是如何把國家能力從直接配置資源逐步轉向制定規則、提供公共品和維護長期發展條件,並通過民主化和法治化的制度建設限制權力尋租。只有如此,國家能力才不會異化為權貴資本主義乃至買辦資本主義的制度基礎。 造就民主發展型國家 重新討論「大一統」,並不是要為傳統政治制度辯護,更不是要回到秦制。真正需要回答的問題,是對於一個超大規模後發國家而言,政治統一能否轉化為現代化所需要的國家能力、統一市場和發展自主性。 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大一統」的歷史意義不能簡單歸結為中央集權本身。政治統一使中國得以維持一個巨大的經濟空間,但政治統一並不會自動產生統一市場,更不會自動形成有效的發展能力。近代以來中國所經歷的國家衰弱、政治分裂和經濟碎片化,以及1949年以後政治高度集中與經濟地方化並存的矛盾,都說明了這一點。改革開放的重要歷史任務之一,正是要把政治上的國家統一進一步轉化為經濟上的全國整合。 對於中國這樣的超大規模經濟體而言,統一的國內市場不僅是規模經濟和產業分工的基礎,也是在吸收外部資源參與全球競爭的同時,保持發展自主性的制度基礎。經濟的漸進開放既是發展的條件,也是發展的結果。但開放本身並不等於自主發展。如果為追求一時的增長奇跡而放棄全國經濟再整合,盲目追求對外開放,則可能墮入半邊緣依附發展的結構陷阱。 由此,問題最終又回到了國家能力本身。強國家並不意味著強政府,更不意味著權力不受約束;大一統也不等於秦制。中國既不能回到秦制,也不能把國家碎片化為「聯省共治」;它需要的是立足於國家既有的政治統一,把國家能力、統一市場、自主發展與民主化、法治化的制度建設結合起來,造就足以突破全球資本主義桎梏的民主發展型國家。 因此,今天重新理解「大一統」,真正需要超越的不是國家統一本身,而是把國家統一簡單等同於傳統權力結構的觀念。大一統的現代命題,不是回到過去,而是完成轉型。 *作者為旅英學者、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政治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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