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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首宗「搓湯圓」 賄選案 檢方火速起訴平鎮現任里長、求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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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9合1選舉受理登記前夕,桃園檢調聯手查獲首宗里長選舉「搓湯圓」案,當場逮捕平鎮區金陵里現任里長莊育勝,他意圖行賄藍姓對手放棄參選並查扣40萬元現金,桃園地檢署檢察官13天火速偵結起訴莊男、求處5年有期徒刑,及時遏止賄選歪風;經查,受理登記截止後,莊男放棄參選並未登記。桃檢於今年8月中旬獲悉莊男為求年底選舉順利連任,竟意圖行賄有意參選且具備候選人資格的藍姓對手,要求他放棄參選,檢察長張春暉甚為重視,立即指派檢察官邱健盛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警分局籌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8月29日下午藉由科技偵查及行動蒐證,見莊男與藍姓對手相約在1處土地公廟見面,莊男當場交付40萬元,並提出放棄競選要求,但被藍姓對手拒絕,專案小組認時機成熟,請示檢察官後以現行犯逮捕莊男,並扣得行賄現金40萬元,檢察官訊問後認莊男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30萬元交保。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檢察官於9月10日火速偵結,認被告莊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之對於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賄賂而約其放棄競選罪嫌,並考量被告身為現任地方公職(里長),受里民信任,本應恪遵法治、以政績爭取支持,卻濫用現職優勢以金錢排除競爭,嚴重背棄選民所託,為及時遏止賄選歪風,維護乾淨選舉環境,迅速偵結提起公訴,具體求處有期徒刑5年,以昭懲儆。藍姓對手則獲不起訴,案發後他曾於臉書發文澄清,自參選至今皆無答應收受莊男的賄賂,每次跑行程遇到莊男以及莊男不請自來時,都有拒絕並勸說其公平競爭,並強調自己絕對不會因40萬元放棄參選,自始自終都無接受莊男的退選跳件,且一樣會到區公所領表登記參選。桃檢也重申積極維護選舉公平與公正的堅定立場,對於任何賄選及各類非法介選行為,均將依法嚴查速辦,確保選舉秩序,以端正民主法治,並籲請候選人及民眾共同摒棄賄選,維護選舉制度公正,如發現疑似賄選或其他不法介選情資,請踴躍提出檢舉,撥打免費專線0800-024-099。桃檢表示,對於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請民眾安心檢舉,共同守護得來不易的民主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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