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清龍。(圖/記者劉耿豪攝)
記者詹詠淇/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蔣萬安是否為蔣家血脈始終是謎團,針對其父蔣孝嚴改姓蔣的爭議與蔣萬安血緣之謎,信民協會創會理事長黃清龍今(14日)下午舉辦新書發表會時提出2點建議,第一,可由利害關係人(如蔣家後代)提起訴訟;第二,請內政部依照法規,審酌2020年已公開之《蔣經國日記》等重大新事實與新證據,依法撤銷改姓蔣。
台北市長蔣萬安是否為蔣家血脈始終是謎團,且其祖母章亞若和已故將軍郭禮伯曾是伴侶關係。郭禮伯之子郭貽熹日前指出,章亞若曾是他父親郭禮伯「金屋藏嬌」的小妾,1939年父親即將調任重慶時,將章亞若託付給蔣經國照顧。
信民協會創會理事長黃清龍今(14日)下午舉辦《蔣家血緣未解之謎:蔣經國日記、郭禮伯回憶錄與DNA,揭開雙胞胎身世的終極真相》新書發表會,並邀請郭貽熹、前國代黃澎孝等出席,深談郭禮伯與章亞若女士的交往過程,以及雙胞胎(指蔣孝嚴、章孝慈)血緣之謎。
針對蔣萬安近期說,「不要我每一次選舉都要討論DNA的事情,4年前也有人要我DNA,現在又要我驗DNA」,黃清龍以自己是最早揭露蔣經國日記秘辛的媒體人,特別提出2點回應,第一,蔣萬安在26歲以前叫章萬安,他是跟著父親在2005年改姓蔣的,但是章孝嚴曾經說過,他決定認祖歸宗改姓蔣,「至於我的孩子們,就讓孩子們去決定」。
黃清龍指出,所以改姓蔣應當是蔣萬安成年之後自己的決定,他現在要連任台北市長,未來甚至劍指總統大位,對於自身血緣,就有義務向社會說清楚,這是一個關乎政治誠信與歷史態度的問題,不應一味地迴避,政治可以包裝、權力可以追求,但真相不能含糊、身分更不能模糊。
第二,DNA鑑定是科學方法,透過DNA鑑定來了解自己身世並不可恥,要求進行DNA鑑定也絕非黨派之爭,而是對選民起碼的尊重,黃清龍強調,不但合情、合理、合法,對當事人本身更是一種解脫。即使鑑定結果不如所願,只要坦然面對,爭議自然止息,反而海闊天空。
黃清龍特別指出,如果當事人仗著已經完成所謂「認祖歸宗」的「法定程序」,而繼續對各項有理有據、合乎邏輯的質疑充耳不聞、不予理會,其實還有2個處理方法。
第一,由利害關係人(如蔣家後代)提起訴訟。黃清龍表示,在「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的民事訴訟中,原告(蔣家後代)只要拿出蔣經國日記,就已經成功舉證了「當初的行政推定有重大瑕疵」。
黃清龍說,此時,舉證責任將會反轉到被告(蔣孝嚴方)身上,被告必須提出比日記更強力的直接證據(例如科學DNA比對)來反駁日記的記載。如果被告無法或拒絕提供DNA比對,法院極有可能依據日記文字與舉證責任分配,判決當初的血緣認定不成立。
黃清龍指出,第二,按《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全部或一部撤銷之」。當年戶政機關做出處分所憑藉之「推定認領」事實基礎,已遭當事人(蔣經國)親筆日記徹底否定,行政機關不應任由「實質要件不具備」且「證據顯有重大瑕疵」之違法身分登記繼續存在。
黃清龍說,請內政部依照法規,審酌2020年已公開之《蔣經國日記》等重大新事實與新證據,重新審視當年辦理章孝嚴先生認祖歸宗案之全案卷宗與法律依據,依法撤銷台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於民國91年准予章孝嚴變更生父為蔣經國之違法行政處分,回復其原戶籍登記狀態,以維護戶政登記之客觀真實性、以及法治國家的程序正義與社會公平性。
黃清龍認為,若當事人仍主張具有血緣關係,應指引其回歸一般民事訴訟程序,經由法院囑託辦理DNA科學鑑定,以符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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