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爸爸贈與農地給兒子原本免稅 稅局抓到這關鍵翻案了!追稅123萬元

声明:本文转载自 「联合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快訊

持割草剪刀進淡江大學!新北通緝犯四處遊蕩 警衝校園逮人扣刀送辦 16:51

不甩荷莫茲海峽談判!CNN爆美自認在海峽取得優勢 傳話對伊朗只談1問題 16:36

爸爸贈與農地給兒子原本免稅 稅局抓到這關鍵翻案了!追稅123萬元 16:18

聽新聞 0:00 /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爸爸贈與農地給兒子原本免稅 稅局抓到這關鍵翻案了!追稅123萬元

2026-09-14 14:0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農地 農地持續作農業使用,贈與法定繼承人可不計入贈與總額,但受贈後原則上須繼續農用5年。示意圖。記者黃仲裕/攝影農地持續作農業使用,贈與法定繼承人可不計入贈與總額,但受贈後原則上須繼續農用5年。示意圖。記者黃仲裕/攝影

農地贈與子女,只要持有農用證明,就一定能免贈與稅嗎?答案恐怕不一定。就有一名父親把名下農地贈與兩名兒子,申報時因符合農地農用規定,贈與總額原本核定為0元,沒想到國稅局事後追查發現,父親在贈與前早已知悉土地將進入區段徵收程序,認為這筆贈與實質上是為了讓兒子取得後續抵價地利益,最後補徵贈與稅123萬餘元,另加計利息5萬餘元。

據了解,該名父親於2018年6月19日,將位於台中的持分農地贈與兩名兒子,並提出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同月21日辦理贈與稅申報,申報不計入贈與總額1,450萬餘元,贈與總額及應納贈與稅均為0元,國稅局當時也依申報數核定。

不過,國稅局事後查出,父親在贈與農地前,其實早已知道土地位於區段徵收範圍內。資料顯示,台中市政府早在2018年1月就通知地主參加協議價購會議,父親本人也親自出席,會議資料中已載明,如果協議價購不成,後續將依法辦理區段徵收,地主可選擇領取現金補償或申請抵價地。

更關鍵的是,台中市政府在同年6月15日將區段徵收公聽會通知送達父親,公聽會預定6月23日舉行,而父親就在收到通知4天後,也就是6月19日,與兩名兒子簽訂農地贈與契約。

之後區段徵收案持續進行,兩名兒子也以土地所有權人身分申請發給抵價地,最後經市府核准取得應領補償地價權利合計2,422萬餘元。

父親主張,這批土地原本就是祖傳農地,贈與子女是基於年紀及家族既定規畫,與區段徵收無關;而且贈與當時農地確實仍作農業使用,政府後續是否徵收也非他所能控制。

但財政部認為,綜合協議價購會議、公聽會通知及後續時序,父親在贈與時已知悉土地將進入區段徵收程序,卻趕在公告前把農地移轉給兒子,使兒子能以地主身分參與區段徵收、取得抵價地利益,與農地贈與免稅原本鼓勵「持續農用」的立法目的不符,因此不適用免稅規定。

財政部甚至進一步指出,這筆交易的經濟實質,實際上是在贈與「區段徵收抵價地權利」,照理應以市府核准抵價地權利時作為贈與日,贈與總額應達2,422萬餘元。相較之下,國稅局原本僅按贈與農地當時的公告現值1,450萬餘元課稅,反而對納稅人較為有利,因此基於行政救濟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最終仍維持補徵贈與稅123萬餘元及利息的處分。

房地產推薦新聞 免稅 農地 追稅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立即登入

夫過世1小時帳戶竟轉出690萬!妻主張近億借款遭剔除

小孩跟誰報稅不是看誰出錢多!稅局揭4大認定順序

「大老婆條款」公告上路

股票帳戶借朋友名下竟滾到近千萬!想把錢拿回來才驚覺麻煩…懶的代價多高

爸爸贈與農地給兒子原本免稅 稅局抓到這關鍵翻案了!追稅123萬元

農地贈與子女,只要持有農用證明,就一定能免贈與稅嗎?答案恐怕不一定。就有一名父親把名下農地贈與兩名兒子,申報時因符合農地農用規定,贈與總額原本核定為0元,沒想到國稅局事後追查發現,父親在贈與前早已知悉土地將進入區段徵收程序,認為這筆贈與實質上是為了讓兒子取得後續抵價地利益,最後補徵贈與稅123萬餘元,另加計利息5萬餘元。

2026-09-14 14:06

夫過世1小時帳戶竟轉出690萬!妻主張近億借款遭剔除

夫妻之間互相匯錢很常見,但這筆錢究竟是「贈與」還是「借款」,一方過世後,可能直接影響遺產稅。就有一名女子美美(化名)在丈夫阿明(化名)過世後申報遺產稅,主張丈夫生前積欠她近1億元,希望列為未償債務,從遺產總額中扣除,但國稅局追查下發現不對勁,其中一筆690萬餘元竟是在阿明死亡1個多小時後才轉入美美帳戶,加上雙方沒有借貸契約、還款方式等證明,最終不准認列這筆近億元債務。

2026-09-14 13:56

小孩跟誰報稅不是看誰出錢多!稅局揭4大認定順序

夫妻離婚後,小孩跟誰、扶養費誰出得多,不一定直接決定誰能在報稅時列報子女免稅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離婚夫妻若各自報稅,卻同時列報扶養同一名子女,國稅局將依「雙方協議、監護權登記、同居天數、實際扶養事實」順序認定,雙方若能自行談妥由誰申報,國稅局將優先依協議認定;若談不攏,才會進一步看監護權等條件。

2026-09-14 11:23

打贏官司不等於能拿回錢!律師示警:判決沒獲「認可」恐成廢紙一張

兩岸法律案件中,取得勝訴判決往往只是開始,真正能否拿回權益,還得看判決能否跨境獲得認可與執行。 兩岸判決能不能執行?「認可」是跨境追債第一關 隨著兩岸經貿、婚姻及財產往來增加,跨境法律糾紛也日益受到關注。當事人即使在一地取得勝訴判決,若債務人的財產位於另一地,能否真正拿回錢,關鍵就在於判決能否獲得當地法院認可並進一步執行。 台灣判決、大陸判決,都不能直接執行

2026-09-14 09:53

意圖脫產避稅 當心假扣押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為確保國家稅捐債權,稅捐稽徵機關如發現納稅義務人意圖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的跡象,得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在繳納通知文書送達後,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以確保稅捐債權徵起。

2026-09-14 01:34 共 0 則留言 規範 發布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