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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死2岁男童案】 控方上诉获批准 被告刑期8年加重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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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4日讯)上诉庭今日批准控方上诉,将前超市员工莫哈末诺阿曼纳因导致一名受其照顾的2岁印尼男童死亡案,所面对的监禁刑期从8年加重至20年。 以拿督诺琳峇达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裁定,高庭原判8年监禁不足以反映案件严重性,包括死者年幼无助,且案发时受被告照顾和保护。 法庭谕令36岁的莫哈末诺刑期从2021年11月11日被捕日算起;另外2名合审法官包括拿督哈雅都阿克玛阿都阿兹,及拿督米奥哈欣阿都哈密。 诺琳指出,男童当时以每月250令吉交由莫哈末诺及妻子照顾,“儿童交托予成人照料时,有权期待获得保护,但本案中的信任被严重背弃,并导致男童死亡。” 她说,即使莫哈末诺面对经济困难和压力,也不能成为向脆弱幼童发泄怒气的理由。 莫哈末诺原本被控谋杀,经陈情后,控方同意改控非谋杀的可罚杀人罪。他认罪后,早前被高庭判监8年。 案发于2021年11月11日凌晨2时,地点在彭亨云冰甘榜章劳一间住家。法医证实,男童死因是腹部遭击打,导致肠系膜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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