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主管已婚仍交往還懷孕 女同事辯不知情遭IG貼文打臉判賠50萬
2026-09-14 23:09 聯合報/ 記者劉星君/屏東即時報導 懷孕屏東縣某飯店男主管已婚期間與女同事交往,還拍私密影像,女同事一度懷孕,妻子發現怒對該名女同事提告,侵害配偶身分法益損害賠償60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判女同事要對方賠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主管在2019年結婚育有兩名小孩。妻子提告主張,女同事明知丈夫已婚,卻在婚姻存續期間,2025年2月到9月間交往,多次發生性行為,拍性愛影片等,女同事懷孕,嚴重破壞婚姻,提告求償60萬元。男主管與妻子在今年初已離婚。
女同事辯稱,不知男主管已婚,交往時間不長,沒有發生性行為或懷孕,對方提出影像不足以證明兩人有性行為,拒賠償。
法院調查,男主管2024年12月曾在社群媒體發布與妻子及2名子女合照,女同事使用兩個IG帳號都有追蹤男方;女同事發布兩人合照時刻意遮住男主管臉部,寫下「還是不能跟大家介紹」等文字。加上男主管作證,兩人交往前女同事知道他已婚,公司同事也都知道其婚姻狀況,法院不採信女同事「不知情」說法。
判決指出,該名女同事曾在社群貼出胎兒超音波及藥物流產相關照片,男方數日後又匯款給女同事,並在法庭證稱,女同事當時告知懷孕,因此給錢處理。法院綜合貼文時間、匯款及證詞,認定兩人在婚姻存續期間有性行為並曾懷孕。
判決指出,對於妻子另提私密影像,該名女同事質疑影像取得方式,不應作為證據。法院認為,妻子在固定前往丈夫工作宿舍,偶然發現桌上記憶卡,衡量取得方式、隱私權及訴訟舉證必要性,影像仍有證據力。
法院認為,該名女同事明知對方有配偶,持續交往發生性行為、拍攝私密影像曾懷孕,逾越社會通念容許交往界線,嚴重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考量雙方經濟能力、侵害情節等,判女同事應賠50萬元。可上訴。
屏東縣某飯店已婚男主管與女同事婚外情,妻子對女同事提告損害賠償,法院判妻子勝訴。屏東地院外觀。聯合報系資料照 主管 懷孕 同事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大齡處男」要當爸了…下聘後卻突想退婚 1原因讓網友罵翻
分機狂響就是不接!她無奈曝同事「不動如山」 過來人揭真相
「你不要亂想」已婚女同事這樣說卻越靠越近 曖昧攻防曝光網看傻
交往時簽愛情契約不得靠近異性!男以女違約涉嫌逼性交20次 檢起訴惡男
台南地院撤銷郭再欽科技監控惹議 高分院駁回檢方抗告:有違比例原則
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涉台南學甲爐渣案一審被判8年半,另涉土地詐貸案上月底偵結起訴,台南地院裁定他本月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另科技設備監控予以撤銷,外界質疑有差別待遇,台南地檢署11日依法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日裁定抗告駁回。不得再抗告。
2026-09-14 21:20
不認害死人!王薀女護法辯中暑致命拚無罪 境管科控全喊沒必要
精舍領袖兼知名作家王薀(王江鎮)涉嫌教唆信徒虐死蔡姓女信眾,一審被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刑12年;其中,貼身女護法梁碧茵被控凌虐共犯,遭判10年有期徒刑。全案上訴至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14)日開庭,梁仍維持無罪答辯,並請求解除科控、免戴電子手環;法官諭知是否延長將待評議後裁定。
2026-09-14 18:26
明知主管已婚仍交往還懷孕 女同事辯不知情遭IG貼文打臉判賠50萬
屏東縣某飯店男主管已婚期間與女同事交往,還拍私密影像,女同事一度懷孕,妻子發現怒對該名女同事提告,侵害配偶身分法益損害賠償60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判女同事要對方賠50萬元。可上訴。
2026-09-14 23:09
疑收賄護航、驗收放水 新北市消防局採購弊案…新北檢二度搜索約談
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消防局採購弊案,今年7月約談前局長、現任新北市府參事黃德清、專門委員尚少華、第一救災大隊長蕭柏恒、搶救科承辦人科員陳彥彰及消防器材廠商林王森等人,訊後將陳、林2人羈押禁見。檢調今發動第二波偵蒐,兵分七路約談新北市消防局搶救科3名基層科員及廠商,訊後不排除有進一步強制處分。
2026-09-14 17:04
誠新綠能涉與股東詐貸銀行47億 新光國際投資董事長林伯翰羈押禁見
台積電綠能供應商誠新綠能爆出積欠承包商工程款逾10億元,致部分案場停工,受害廠商組成自救會,質疑資金流向不明,台南地檢署已聲押禁見6人獲准,近日再查出其大股東新光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林伯翰與誠新綠能共謀詐貸致銀行撥款47億元,再將林聲押禁見獲准。
2026-09-14 15:38
新北市消防局採購弊案 新北檢二度約談 1科員5萬交保
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消防局採購弊案,今年7月約談前局長、現任新北市府參事黃德清、專門委員尚少華、第一救災大隊長蕭柏恒、搶救科承辦人科員陳彥彰及消防器材廠商林王森共7人,訊後將陳、林2人羈押禁見。檢調今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發動第二波偵蒐,約談新北市消防局搶救科黃姓、李姓及林姓3名基層科員,檢察官複訊後諭知林員5萬元交保,其餘2人請回。
2026-09-14 23:58 共 0 則留言 規範-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