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文燦涉貪案上月25日開庭,步入法院準備開庭時一語未發。(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案,法院於8月25日開庭時,當時傳喚時任都發局長盧維屏、科長歐政一出庭作證,2人都指稱鄭文燦未具體指示,市府也從未討論或啟動免除區段徵收程序,其中針對「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案」,盧維屏強調,整個開發案均由其主導,鄭並未指示以何種方式開發,還指證人廖俊松從頭到尾就是一張嘴儼如「掮客」,更認為檢方所謂鄭得知監聽後才轉彎說法是虛構的;審判長潘政宏最後諭知持續傳喚2人於今(15)日再度出庭,釐清後續行政決策等細節。
桃園地院今天上午將再度傳喚都發局時任科長歐政一(現為都發局副局長)、都發局長盧維屏出庭。檢辯將聚焦華亞科技園區9.12公頃土地開發、地主是否100%同意門檻及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是否與免除區段徵收有關,另還需釐清桃市府與鄭文燦在開發案中扮演角色等細節。
上次開庭時,歐政一於上午出庭時,針對檢辯質疑華亞重劃案若拿不到100%地主同意是否有其他方式提出說明,審判長潘政宏詢問都發局於歷次會議記錄加入「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使得檢辯產生誤會等語;盧維屏則在下午出庭,還原市府整個決策過程,原市府規劃東、西兩側約51公頃土地共同開發,華亞重劃會9.12公頃土地同時向內政部提出申請,若獲得入場券,對市府來說是好消息,因廠商有設廠需求,市府的立場就是希望加快開發期程。
盧維屏更爆料說,之前出庭的關鍵證人廖俊松聲稱,國際大廠美光有用地需求,站在市府立場,認為可為桃園帶來發展決定協助,但經過幾次開會發現,廖根本只是帶著一張嘴來開會,重劃會根本毫無進度,感覺廖更像是「掮客」。後來決定全部區段徵收,則是由自己主導,認為較不會有爭議,同時認為檢方所指鄭文燦得知廖俊松聲稱遭監聽後大轉彎,則是虛構的。

▲鄭文燦涉貪案上次開庭結束後,如釋重負步出法院。(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審判長潘政宏詢問鄭文燦,是否在市長任內對此案認知有誤,鄭則指稱,當時都是聽從幕僚提供建議,自己不可能所有細節都清楚。鄭文燦解釋,擔任市長時,每天十幾個行程,一週要開至少十次會,基本上是依照同仁建議等語。審判長則要鄭找出當時幕僚,釐清是哪些公務員提供建議。
辯方認為,曾諮詢過營建署公務員,公務員也稱不論市府或是廖俊松主導皆需100%同意書,潘則要辯方請公務員出庭,還需再詢問這些公務員的意願;盧維屏則補充,若由市府主導不須百分百同意書,但實務上還是要取得所有地主同意,否則難以處理衍生的民怨。
檢方強調,證人廖俊松行賄目標不是特定一個行政作為而是一連串的事,由桃園市府作為申請變更機關,完成9.12公頃採用自辦市地重劃的開發,依照2017年9月7日時任科長歐政一報告內容,包括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名義的取得、桃園市政府撰擬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最後都市計畫要由桃園市政府來公告,這是一連串的事,就因為9月7日會議才讓行賄者決定送錢,請庭上應判斷本案職務上行為發生時間為準。
審判長潘政宏最後諭知,將傳喚現任都發副局長歐正一、地政局長盧維屏等證人於今日再度出庭,釐清後續行政決策等細節,確認是否有無對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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