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頒布的《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15日正式生效,其中明定中國公民若在境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經相關機關核實後,自回國之日起6個月至3年內可被禁止出境;若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或技術安全者,也可被禁止出境。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新規引發外界對中國擴大使用出境禁令的關注。台灣方面則關注,中國法律體系長期將台灣人民納入其所稱的「中國公民」範疇,相關規定是否可能適用於台灣民眾。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根據新規第4條,中國公民若在境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並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經相關機關核實後,可由其境內住所地省級人民政府決定,自回國之日起6個月至3年內禁止出境。對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或技術安全者,國務院商務等主管機關也可決定禁止出境。邊控紀錄暴增 不少人到機場才發現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提供給BBC的資料顯示,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公開裁判資料庫中,提及「限制出境」的紀錄從2016年的89筆,增加至2025年的18萬8760筆,約增2100倍。該組織強調,這些是裁判資料庫中的相關紀錄,並不等同於實際發布的出境禁令總數,且資料庫本身也並不完整。保護衛士指出,在中國,部分遭到出境限制的人可能直到準備離境時才發現自己遭到邊控;該組織長期追蹤中國使用出境禁令的情況,認為相關措施近年明顯增加。BBC也報導,一些中國公民在申請護照或準備出境時,才得知自己面臨旅行限制。報導引述中國境內受訪者說法,包括部分國營事業及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早已面臨不同程度的出境限制。中國新規同時規定,移民管理機構、簽證機關在核實出境入境人員身分及申請事由時,可以詢問相關情況,要求提供文件、資料及電子數據,當事人應予配合;提供虛假材料或作出虛假陳述者,則可能被拒絕核發出入境證件或被禁止出入境。這套新規的爭議不只在旅遊管理,也延伸到國安、科技及跨境活動。保護衛士指出,中國近年已透過多項法律擴大使用出境禁令,涵蓋中國公民與外國人,相關規定也逐漸與國家安全、產業鏈及企業活動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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