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旅行社組考察團赴中要登錄 觀光署:宣導、輔導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中央社」,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5日電)觀光署要求旅行社組團赴中國大陸考察等,須逐團協助旅客完成行前登錄,違者最高可開罰5萬元,引發業者反彈,今天邀業者開會討論。觀光署表示,將以宣導、輔導方式協助業者。

交通部觀光署在民國113年2月宣布停止旅行社招攬赴陸「旅遊團」,目前旅遊業者辦理考察或參訪團。觀光署日前發函要求業者從9月1日起,辦理赴陸考察、參訪及旅客自組團業務時,須逐團確認並填寫「旅行業辦理赴陸考察、參訪及旅客自組團業務注意事項」,違者可開罰最高新台幣5萬元,引發業者強烈反彈。

觀光署今天邀請業者開會討論,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盈良對媒體表示,旅行社辦理考察團或旅客自組團委託旅行社承辦時,業者對登錄出團人數、目的地、領隊及聯繫方式等資訊並不排斥,但不能因為沒有登錄就有罰則,這是於法無據。

吳盈良說,今天會議大致已有共識,觀光署請各公會年底前協助宣導旅行社出團前登錄,旅客若有狀況,觀光署或陸委會也較能掌握,並在第一個時間提供協助,他強調,會盡量鼓勵旅行社進行登錄,為了旅客安全與政策,旅行社會配合,但不能有罰則。

吳盈良指出,旅行社都是守法的,希望配合政府法令,但不能因忘記登錄就被罰,應該是要先宣導、提醒記得登錄;至於旅客個資部分,基本上旅行社是完全不登錄。

觀光署透過文字說明,今天會中各旅行業公協會代表充分表達意見,觀光署針對業者提出是否上傳旅客個資及處罰等疑義再次補充明確說明,赴陸團體旅遊行前登錄是以旅行社辦理非公開招攬「團體旅遊」為單位,非團體旅遊個人旅遊、自由行則與旅行業者無關。

觀光署指出,旅行業行前登錄無須登錄團員名單,僅有旅行社及團體名稱、領隊與聯絡電話等,且台灣的旅行社擁有赴陸旅遊的專業及經驗,觀光署希望與業者一起共同提升對旅客旅遊安全的保障,若遇有旅客有相關疑義時,已請旅行社多向旅客說明。

觀光署表示,此為旅行社辦理赴陸旅遊安全相關預防作為,僅是請業者事先登錄旅行社出團相關聯繫資訊(無涉旅客個資),觀光署已充分說明讓各公協會代表知悉;觀光署將以宣導及輔導方式加強協助業者,也請公協會可協助向會員旅行社辦理宣導說明會,讓業者瞭解。(編輯:張銘坤)1150915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