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5日讯)一名印尼籍男子因乱丢烟蒂罪成,成为国内首名因这项过失被判入狱的人士。 柔佛州固体废料管理与公共卫生机构(SWCorp)总监再纳菲特里阿末指出,这名36岁的承包商工人,是于今年2月在新山士都兰一带犯下丢弃小型垃圾(PSK)的过失。 他说,该男子无力缴付法庭判处的1000令吉罚款后,自8月28日起入狱一个月。 仍须履行6小时社服令 “服刑期满后,他还须履行6小时的社区服务令。” 再纳菲特里阿末今日在巡视第50系列社区服务令执行情况后,在记者会上如是表示。 他说,截至目前,共有107宗涉及社区服务令的案件已在法庭结案,涉及59名本地人及48名外国人。 他指出,所判罚款总额达7万1550令吉,社区服务时数介于2至10小时。 柔发3095张过失通知书 他说,柔州至今已展开3358次执法行动,发出3095张过失通知书(NPK)。 “截至目前,也有789份调查文件已提交给副检察司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他强调,在公共场所丢弃小型垃圾,是触犯《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与公共卫生法令》(672号法令)第77A条文的过失。 一旦罪成,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被判执行最长6个月的社区服务令。若不遵守社区服务令指示,则可面对包括最高1万令吉罚款在内的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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