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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丢烟蒂判监首例 未缴千元罚款 印尼男监1个月 | e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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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5日讯)一名36岁印尼籍男子因随地乱丢烟蒂,并未能在限期内缴清1000令吉罚款后,被判监禁1个月,成为全国首位因随地乱丢垃圾而被判入狱的违规者。

公共固体废物管理与清洁公司(SWCorp)柔佛经理再纳菲特里指出,被告是一名承包商的普通工人,他是于今年2月在士都兰一带被发现随地乱丢烟蒂。

由于被告无法按法庭裁决缴付1000令吉的罚款,因此需以监禁1个月代替。被告已自8月28日起开始服刑1个月。

他今日在巡视第50期社区服务令执行情况后向记者说:“在服刑完毕后,该名男子还将须履行长达6小时的社会服务令(PKM )。”

他指出,截至目前,法庭已结案的社会服务令相关案件共有107宗,涉及59名本地公民及48名外籍人士。

他透露,法庭开出的罚款总额已达7万1550令吉,判处的社会服务令时长介于2小时至10小时不等。

此外,柔州截至目前已展开了3358次执法行动,并发出3095张违规通知单。

“截至目前,已有789份调查报告提交给副检察司,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他强调,在公共场所乱丢小型垃圾,已触犯2007年固体废料与公共卫生管理法令第77A条文。

一旦罪成,违规者可被判处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最长6个月的社会服务令。若未能履行社会服务令指令,违规者将面临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其中包括面对最高1万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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