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6日讯)行动党妇女组对莎阿南高庭日前裁决涉及16岁少女叶芯嫙不幸身亡的少年,因精神失常而被判无罪一事,表示关注,并促请总检察署及主控团队立即与死者父母及法律代表会面,详细说明裁决及后续法律程序,包括是否上诉。
行动党妇女组主席张念群发表文告表示,妇女组以沉重的心情关注莎阿南高庭的裁决。一名少年被控在万达镇一所中学导致16岁少年叶芯嫙不幸身亡,法庭最终基于法律上的精神失常宣告被告无罪,并下令将他扣留在乌鲁近打医院接受治疗。
她表示,妇女组尊重司法程序、精神科专家的专业评估,以及法庭依法作出的裁决。然而,此时此刻,我们最关心的,始终是失去孩子的父母与家属。
她说,对于一个在如此令人悲痛的情况下失去孩子的家庭而言,听到“无罪释放”的裁决,即使有关裁决同时附带强制精神治疗与扣留命令,也难免带来更深的伤痛、困惑,甚至让家属感到迟迟无法获得完整的交代与释怀。
有鉴于此,她表示,行动党妇女组强烈促请总检察署及主控团队,立即安排与受害者父母及其法律代表进行正式汇报与说明。
她说,主控方应以更具同理心的方式实践刑事司法,并向家属清楚说明以下事项:
第一,清楚解释法庭裁决。总检察署必须向家属解释,根据《刑事法典》第84条文,因精神失常而被宣告无罪,与一般意义上的无罪释放有何法律区别。家属有权了解,法庭如何依据医学及精神科证据作出这项裁决,以及法庭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48条下令将被告扣留并接受精神治疗,实际上意味著什么,包括有关扣留安排、后续评估与法律程序。
第二,评估是否提出上诉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针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的权力,只属于检察官。因此,总检察署必须尽快告知家属,主控方是否有意在法定期限内,即裁决作出后的14天内提交上诉通知,并向家属说明提出上诉的法律依据、可行性及可能面对的限制。
她指出,正义不仅必须得到伸张,也必须让承受巨大伤痛的人能够清楚理解,并感受到司法制度给予他们应有的交代。
她表示,面对复杂的法庭裁决,受害者家属不应该只能独自寻找答案,更不应该只能通过新闻报道或媒体标题,拼凑与自己孩子有关的司法结果。
她说,在这段极其艰难的时期,行动党妇女组与叶芯嫙的家属站在一起,并向家属致以深切的慰问。
“我们也将继续推动更完善的受害者与家属支援服务、校园心理健康及早期介入机制,以及更安全的教育环境,让每一名孩子都能在校园中获得应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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