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姓鐵工學徒與劉姓老闆因70萬薪資糾紛決裂,陳男發文辱罵劉家人,還傳簡訊恐嚇「如果我變成下一個張文」。(AI協作圖/記者陳宏瑞製作,經編輯審核)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陳姓鐵工學徒與劉姓老闆原是情侶,劉同時也是帶陳入行的師傅,雙方卻因薪資糾紛決裂,陳男不僅利用劉男手機內未登出的臉書帳號,發文辱罵劉家人,還公開劉姓兄妹個資,甚至傳簡訊恐嚇「若我變成下一個張文也是你逼的」,遭劉家人報警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9000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恐嚇危害安全罪則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陳男2023年7月到高雄某工程行擔任鐵工學徒,由劉姓老闆親自帶著工作,兩人後來也發展成同性親密關係,不過,陳男認為劉男積欠他約70萬元薪資,雙方因此爆發爭執,關係徹底決裂。
陳男事後發現,劉男過去曾使用他的手機登入臉書,帳號卻沒有登出,竟趁機在2025年8月登入劉男帳號發文,指控、辱罵劉男及其妹妹,甚至連劉男母親也遭波及,貼文中出現「廢物」、「做私娼」等不堪字眼。
不滿欠薪的陳男並未就此罷手,同年10月,他改用自己的臉書帳號,在「欠錢不還可惡至極副本團」社團公開劉姓兄妹照片及個人資料,發文討債,還以「畜牲」等字眼辱罵對方。
到了同年12月,陳男更透過手機簡訊向劉男妹妹發送恐嚇內容,並拿當時震撼社會的「張文台北無差別殺人案」作為威脅,傳訊表示「如果我變成下一個張文,那也是你逼的」,還稱自己「要嘛真的走不出來自殺,要嘛就是像張文一樣殺人」,並表示自己目前「屬於後者」。
劉家人不堪其擾,決定報警處理,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雙方確實因薪資而起犯行,審酌犯罪情節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9000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恐嚇危害安全罪則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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