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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民用无人机入朝案被告人一审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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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联社首尔9月16日电 曾擅自向朝鲜放飞自制无人机的一名韩国研究生16日在一审中被判缓刑。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审判第38-3合议庭当天开庭审理“民用无人机入朝”案,判处涉嫌一般利敌罪、违反《航空安全法》的30多岁研究生吴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一同被起诉的另2人各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检方曾针对吴某提出有期徒刑5年的量刑建议,并请求法院判处另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资料图片: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韩联社

资料图片: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韩联社

法院认定,一般利敌罪指控不成立,仅违反《航空安全法》的行为构成犯罪‌。法院认为,无法证明涉案无人机装载SD存储卡,因此难以断定无人机飞行相关数据等具有军事用途的信息已泄露至朝鲜,也无法据此认定韩国军事利益受到侵害。但被告人在未向国土交通部申报的情况下使用无人机,被判有罪。

吴某等人曾于去年9月至今年1月期间分四次绕过韩军防空网监视,将民用无人机放飞至军事分界线(MDL)以北,使其在朝鲜开城一带飞行并拍摄影像,其中两架无人机在朝鲜境内坠落。朝鲜方面曾回收坠落的无人机并进行分析,随后依据无人机飞行记录、影像信息等发表谴责声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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