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芙蓉17日讯)森美兰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DKU)强调,端姑慕里兹目前仍是森美兰州合法的最高统治者,有关职位并未悬空,也不存在任何接替者。
森美兰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今日发文告表示,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UUTKNS 1959),有关马来习俗,包括最高统治者及酋长的遴选、委任、辞职及革职等问题,均属于该理事会的权限。
理事会说,州务大臣无权单方面终止或令最高统治者职位悬空,而有关退位宣言的合法性及法律效力,应通过合法的宪法及法律程序,包括司法裁决加以确定。
理事会也表示欢迎州务大臣于9月15日发表的声明,并认为有关立场符合《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及理事会的决定。
文告指出,根据宪法第16(3)条,理事会针对相关习俗问题所提供的意见属于最终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法庭受到挑战或质疑。
因此,文告强调,州行政议会及州政府并无权限决定有关宣言的合法性,或决定最高统治者的地位。
针对9月16日公布的《第6/2026届森美兰州行政议会会议决定》,理事会指出,若有关文件旨在确认端姑慕力兹退位、承认新最高统治者的遴选,并要求立即执行,则有关事项已超出州行政议会的权限,并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的理事会决定。
“因此,有关文件违宪、无效,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理事会同时重申,4月19日的退位宣言自始存在缺陷并属无效。
理事会称,当时从未根据宪法第10(1)条展开调查,而且4名签署者中有3人在有关日期并未担任合法酋长职务。
此外,文告说,由于当时的州务大臣拒绝签署有关宣言,宪法第10(2)条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已经执行,导致有关宣言最终失效及作废,州行政议会无法补救上述缺陷。
对于声称根据宪法第11条遴选新最高统治者的宣言,理事会也认为,只要该宣言建立在上述存在缺陷的基础上,由并未合法担任酋长职务者签署,同样不具法律效力。
理事会进一步指出,四大酋长的特权只能由合法担任酋长职务者,根据宪法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行使;由于有关条件及程序并未获得满足,因此并不存在合法产生的相关特权。
理事会也提醒州政府官员,无须依据9月5日及9月16日的相关文件采取行动,因为有关行动将违反《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及理事会具有约束力的决定。
另一方面,理事会指出,有关争议目前已进入芙蓉高等法庭诉讼程序,而且现有法庭庭令仍然有效。
理事会呼吁所有相关人士尊重司法程序,并避免采取任何可能绕过或干扰法庭程序的行动。
文告最后强调,森美兰州的传统习俗制度,包括最高统治者及酋长制度,并不属于任何政党或个人,而是所有臣民及后裔共同承担的信托与责任。
理事会呼吁各方遵守《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尊重其权限及决定,并通过合法的宪法及法律程序解决有关争议。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追踪东方日报社交平台
Telegram Xiaohongshu logo - Brandlogos.net追看热门新闻资讯,请下载东方日报APP
Google Play:https://odn.my/android
HUAWEI AppGallery:https://odn.my/appgallery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