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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婚假擬10/1起增加至14日 雇主須照常支薪、可申請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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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呼應總統賴清德今(2026)年5月宣布的一系列家庭支持政策中,提出的增加婚假、產假與陪產假天數等規劃,勞動部今日召開記者會,預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將勞工婚假天數從現行8日增加至比照軍公教的14日,相關規定將自今日起進行7日預告,並預計於10月1日正式上路。18項催生政策重點一次看 父母育兒過程增加哪些福利?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說明,依現行規定,勞工須於結婚登記日前10日起算的3個月內(或經雇主同意延長到1年內)請求婚假,因此若在10月1日新制上路前,勞工的8日婚假仍未用罄,且仍處於可請求婚假期間,假期天數便可適用新規定自動延伸至14天。黃琦雅進一步舉例,在今年5、6月時結婚的新人,若想要獲得新制增加的婚假天數,需符合事前與雇主協商延長婚假請求期限至1年、且原本8日婚假尚未使用完畢等2大條件,才可獲得多出的6日婚假。此外,依照勞工請假規則,勞工婚假期間雇主仍需支薪,對此勞動部表示,增加的婚假天數雇主同樣需照給工資,但可向政府申請補貼。黃琦雅也提醒雇主,婚假天數只計工作日,例假日、國定假日等皆不計入,以近期宜嫁娶的日子9月27日為例,若新人從連假開始度蜜月或是準備成家事宜,就有14日的工作日可請婚假。勞動部指出,這是「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中,有關婚孕產育友善政策的第一步,其餘友善職場相關政策中,有多項需透過《性別平等工作法》與《就業保險法》修法推動者,勞動部已於5月送出修正草案,目前仍在立法院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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